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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预算标准(2021版)》的通知

索引号 /2021-00958 文号 宁财预发【2021】123 生成日期 2021-12-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财政厅 责任部门 财政预算评审中心
有效性 有效

区直各预算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预算部门(单位)办公用房大型修缮项目支出预算方案编制规范和预算控制标准》(宁财规发〔2018〕30号)(以下简称《预算标准》)实施两年来,在预算编制和预算审核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建筑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9版)》的发布,《预算标准》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为此,自治区财政厅对《预算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预算标准(2021版)》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办公用房维改造项目预算标准(2021版)     

2.2.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预算申报格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4月1日


附件下载:

预算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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