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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2018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11/2019-04315 文号 宁财(社)发 ﹝2019﹞ 533 号 生成日期 2019-1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财政厅 责任部门 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2018年度

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通知

宁财(社)发 ﹝2019﹞ 533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7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全区及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2018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2018年度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1,889,920,357.39元,总支出9,691,794,196.72元,本年收支结余2,198,126,160.67元,年末滚存结余19,551,734,934.33元。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2018年度区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763,597,494.37元,支出7,624,380,645.53元,本年收支结余1,139,216,848.84元,年末滚存结余15,304,065,362.34元。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2018年度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40,876,210.22元,支出1,832,978,890.25元,本年收支结余607,897,319.97元,年末滚存结余1,367,198,715.94元。

(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支。2018年度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88,325,962.47元,支出0元,本年收支结余88,325,962.47元,年末滚存结余88,325,962.47元。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2018年度区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34,905,240.31元,支出148,340,000元,本年收支结余186,565,240.31元,年末滚存结余289,237,317.92元。

(六)工伤保险基金收支。2018年度区本级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8,065,549.24元,支出56,218,600元,本年收支结余11,846,949.24元,年末滚存结余562,838,780.15元。

(七)失业保险基金收支。2018年度区本级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94,149,900.78元,支出29,876,060.94元,本年收支结余164,273,839.84元,年末滚存结余1,940,068,795.51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你部门应当自财政厅批复决算之日起15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

(二)你部门应当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654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部门决算管理办法》(宁财库发〔2014989号)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决算公开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决算公开情况反馈财政厅。

 

附件:1.自治区本级2018年度社会保险基金资产负债表

2.自治区本级2018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98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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