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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常保阳 日期: 2015-03-12
自治区财政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自治区财政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查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通知》(宁政办函〔201454号)要求,现将自治区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4年,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年鉴文告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积极稳妥地做好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着力指导和推动全区财政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狠抓落实,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

做好文件信息公开。在财政内网办公系统中专门设置“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选项,从文件起草之初就明确界定文件公开类型。从9月份开始,每月分类整理财政厅印发的主动公开类文件,报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纳入自治区政府《政务资源目录》统一管理。对申报项目、申请资金等相关文件在网上公布,方便社会各界查阅了解。开展财政政策信息解读。在全区23个市县联动开展了“财政法规政策宣传周”活动,财政干部上街头、下基层、进社区、进企业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编印财政支农、财政民生、财政法规等政策宣传册,向社会免费发放9万余册。在财政门户网站新设“民生财政”和“财政法规”专栏,新增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政策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政策。利用宁夏新闻广播调频,全年在《财政法规知识窗》、《民生热线》专题节目中播出财政法规惠民政策,广泛宣传财政惠民政策加强财政信息采编报送。全年编发《财政信息》180余期,已被上级采用87条,入选优秀信息2篇,转发调研报告1篇,18篇信息被选为国报信息和国办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加大财政宣传力度。强化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召开“深化财政改革、创新两优发展环境”新闻发布会及时更新财政内外网信息及厅机关宣传展板。全年在各类报刊、杂志、网络共发表财政新闻稿件及宣传文章超过200推进政务公开建设。对财政网站进行改版设计,优化整合,全力打造网上信息公开平台,全年更新内外网信息近2000余条。及时在办公楼电子屏公布财政信息、政策法规、转(督)办件完成情况及重要活动,方便来人办事。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财政预算执行、财政改革、为民办实事等重点工作,得到了自治区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普遍关注和好评。

(二)依法行政,推进财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加强依法行政。梳理规范财政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财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办理期限、办理结果,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宁夏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使我区非税收入征管有法可依,规范管理。推进简政放权。2014年取消1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调整11非行政许可事项不再列入行政审批事项,最终保留行政审批事项7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6项,非行政许可事项1项)。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2014年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52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执行9项,取消18项,转经营性9项,降低标准13项,免征2项,政府性基金暂停执行1项。另外,免收自治区综合保税区内企业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月销售额低于2万元小微企业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向社会公布涉企收费项目。会同自治区物价局、非公经济管理局在《宁夏日报》公布了《全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制定了《2014年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相关信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财政外网专门设置政府采购网站,相关制度、文件上网公开,采购过程中的招标公告、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所有采购公告均公开发布,方便大众查阅了解,接受社会监督。

(三)扩大范围,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坚持预算信息公开。印发《关于推进我区地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部门和市县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从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间等方面均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序推进全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年初主动公开《2013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部分摘要和重点项目预算。自治区本级91家一级预算单位公开了部门预算,27个市县(区)公开了总预算和民生预算。积极开展部门决算公开。制定了自治区本级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方案》和《2014-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计划》,组织区本级所有部门2014925全部公开部门决算,积极有序推进决算公开工作。开展部门决算帐表一致性、真实性核查工作,抽查30个一级预算单位,提高部门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2013年开始,要求公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并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2014年,经自治区人大审议批复的107家自治区一级预算单位(不含涉密单位、中央单位)中,大部分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信息。17个市县(区)公开了“三公”经费总预算,1467家市县一级预算单位公开了“三公”经费部门预算

(四)规范流程,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

主动公开财政主要数据。在宁夏财政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增设“财政数据”和“预决算信息公开”版块,发布全区及区本级年度预决算执行情况及草案的报告、代发区本级部门的预决算数据,增强了财政数据的公开透明度。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事项接待办理。2014年,共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4份,均按照程序主动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审核申请的信息公开内容,依照流程结转相关处室提出意见,现已全部答复完毕。加强保密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筛选分析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涉密信息一律不予公开,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对于不属于本部门掌握信息的申请事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程序告知申请人,做好沟通解释。做好信访答复。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做好答疑解释工作,全年共收到信访件7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转相关部门或处室及时办理,全部按时答复完毕。

(五)完善制度,健全财政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财政外网公布了《宁夏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形式和途径,规范公开程序,强化责任追究。修订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将财政厅领导及分工、职能及内设处室职责、行政执法依据、监督电话等,在宁夏财政网上发布,并经常更新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和财政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公开宁夏财政主要政策、重大活动时,及时协调电视台、报纸、广播电台、新闻网等主要新闻媒体共同发布信息。确定一名副厅长为新闻发言人,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宁夏财政厅门户网站,横向与财政部互联网门户网站“全国财政信息联播”频道信息共建,纵向链接自治区党委、政府门户网站,实现信息共建共享。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厅机关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督促各处室按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按照群众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设立投诉电话和监督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内部监督,对各处室凡应公开而未公开,以及公开内容不规范的,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财政政务公开事项在门户网站公开前,必须按照信息发布渠道在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内按层级审核,在新闻媒体发布前由办公室预审。重大敏感事项提交机关保密委员会研究决定,防止泄密。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深入了解掌握《保密法》规定和信息公开范围,既要避免泄密,又要做好信息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网站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个别信息更新慢,不能让群众及时了解最新规划动态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这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和思路

财政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强化财政法治建设,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财政的促进作用。

在今后工作中,自治区财政厅将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公开理念着力提高各级财政部门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严格按照财政部《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认真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各项准备,确保财政预算公开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全面性。二是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全面了解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各个环节,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改进和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努力畅通公开渠道,加强财政厅门户网站建设,准确地发布财政信息,及时更新内容,让群众了解最新动态。加大财政新闻发布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财政新闻,方便社会大众知情、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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