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自治区财政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查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通知》(宁政办函〔2014〕54号)要求,现将自治区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4年,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年鉴文告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积极稳妥地做好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着力指导和推动全区财政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狠抓落实,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
做好文件信息公开。在财政内网办公系统中专门设置“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选项,从文件起草之初就明确界定文件公开类型。从9月份开始,每月分类整理财政厅印发的主动公开类文件,报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纳入自治区政府《政务资源目录》统一管理。对申报项目、申请资金等相关文件在网上公布,方便社会各界查阅了解。开展财政政策信息解读。在全区23个市县联动开展了“财政法规政策宣传周”活动,财政干部上街头、下基层、进社区、进企业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编印财政支农、财政民生、财政法规等政策宣传册,向社会免费发放9万余册。在财政门户网站新设“民生财政”和“财政法规”专栏,新增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政策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政策。利用宁夏新闻广播调频,全年在《财政法规知识窗》、《民生热线》专题节目中播出财政法规惠民政策,广泛宣传财政惠民政策。加强财政信息采编报送。全年编发《财政信息》180余期,已被上级采用87条,入选优秀信息2篇,转发调研报告1篇,18篇信息被选为国报信息和国办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加大财政宣传力度。强化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召开“深化财政改革、创新两优发展环境”新闻发布会。及时更新财政内外网信息及厅机关宣传展板。全年在各类报刊、杂志、网络共发表财政新闻稿件及宣传文章超过200篇。推进政务公开建设。对财政网站进行改版设计,优化整合,全力打造网上信息公开平台,全年更新内外网信息近2000余条。及时在办公楼电子屏公布财政信息、政策法规、转(督)办件完成情况及重要活动,方便来人办事。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财政预算执行、财政改革、为民办实事等重点工作,得到了自治区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普遍关注和好评。
(二)依法行政,推进财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加强依法行政。梳理规范财政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财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办理期限、办理结果,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宁夏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使我区非税收入征管有法可依,规范管理。推进简政放权。2014年取消1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调整11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不再列入行政审批事项,最终保留行政审批事项7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6项,非行政许可事项1项)。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2014年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52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执行9项,取消18项,转经营性9项,降低标准13项,免征2项,政府性基金暂停执行1项。另外,免收自治区综合保税区内企业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月销售额低于2万元小微企业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向社会公布涉企收费项目。会同自治区物价局、非公经济管理局在《宁夏日报》公布了《全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制定了《2014年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相关信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财政外网专门设置政府采购网站,相关制度、文件上网公开,采购过程中的招标公告、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所有采购公告均公开发布,方便大众查阅了解,接受社会监督。
(三)扩大范围,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坚持预算信息公开。印发《关于推进我区地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部门和市县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从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间等方面均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序推进全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年初主动公开《2013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部分摘要和重点项目预算。自治区本级91家一级预算单位公开了部门预算,27个市县(区)公开了总预算和民生预算。积极开展部门决算公开。制定了《自治区本级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方案》和《2014-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计划》,组织区本级所有部门
(四)规范流程,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
主动公开财政主要数据。在宁夏财政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增设“财政数据”和“预决算信息公开”版块,发布全区及区本级年度预决算执行情况及草案的报告、代发区本级部门的预决算数据,增强了财政数据的公开透明度。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事项接待办理。2014年,共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4份,均按照程序主动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审核申请的信息公开内容,依照流程结转相关处室提出意见,现已全部答复完毕。加强保密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筛选分析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涉密信息一律不予公开,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对于不属于本部门掌握信息的申请事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程序告知申请人,做好沟通解释。做好信访答复。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做好答疑解释工作,全年共收到信访件7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转相关部门或处室及时办理,全部按时答复完毕。
(五)完善制度,健全财政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财政外网公布了《宁夏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形式和途径,规范公开程序,强化责任追究。修订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将财政厅领导及分工、职能及内设处室职责、行政执法依据、监督电话等,在宁夏财政网上发布,并经常更新。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和财政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公开宁夏财政主要政策、重大活动时,及时协调电视台、报纸、广播电台、新闻网等主要新闻媒体共同发布信息。确定一名副厅长为新闻发言人,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宁夏财政厅门户网站,横向与财政部互联网门户网站“全国财政信息联播”频道信息共建,纵向链接自治区党委、政府门户网站,实现信息共建共享。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厅机关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督促各处室按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按照群众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设立投诉电话和监督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内部监督,对各处室凡应公开而未公开,以及公开内容不规范的,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财政政务公开事项在门户网站公开前,必须按照信息发布渠道在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内按层级审核,在新闻媒体发布前由办公室预审。重大敏感事项提交机关保密委员会研究决定,防止泄密。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深入了解掌握《保密法》规定和信息公开范围,既要避免泄密,又要做好信息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网站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个别信息更新慢,不能让群众及时了解最新规划动态。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这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和思路
财政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强化财政法治建设,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财政的促进作用。
在今后工作中,自治区财政厅将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公开理念。着力提高各级财政部门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严格按照财政部《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认真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各项准备,确保财政预决算公开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全面性。二是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全面了解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各个环节,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改进和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努力畅通公开渠道,加强财政厅门户网站建设,准确地发布财政信息,及时更新内容,让群众了解最新动态。加大财政新闻发布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财政新闻,方便社会大众知情、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