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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财政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 日期: 2012-03-23

宁夏财政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精神,现将宁夏财政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1年,宁夏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措施,将依法纳入公开范围的内容进行了及时公开,同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各项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财政信息管理。进一步改进信息报送、采集、选编方式,完善监督、考核和奖励制度,健全信息工作分工协作和激励约束两大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决策的水平。修订完善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对原《宁夏财政信息》进行了改版,新设立了《财政快讯》、《专题信息》、《调研与思考》三种类别,分别侧重,提高了信息编发的时效性、针对性、科学性。同时,根据今年财政重点工作,制定印发了2011年全区财政信息宣传工作要点,增强了信息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截止2011年底,共编辑《财政快讯》123期,《专题信息》50期,《调研与思考》15期,《财政工作情况通报》40期。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财政部信息采编统计,截止11月,我厅信息报送工作在自治区党委171个信息报送单位中排第6 名,在自治区政府117个组成部门信息报送点中排第1名,在财政部122个信息直报点中排第13名。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今年办公室宣传工作重点在主动性、广泛性和实效性上加大了力度,继续坚持与区内外新闻媒体的互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拓宽宣传渠道,定期向区内外主要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广泛利用媒体宣传财政工作成就、大型活动和重要事件,全面准确反映财政中心工作,不断扩大对外影响,切实为财政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牵头组织拍摄了《天佑宁夏》专题片,反映宁夏古今历史和现代发展,全方位介绍宁夏整体情况,宣传宁夏。今年共在中国财经报、宁夏日报、新消息报、新华社、人民网等媒体发表文章160余篇,包括在中国财经报发表文章、简讯等92篇,其中中国财经报头版刊登10篇,《宁夏财政工作主线紧扣“转方式”》、《宁夏以转方式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宁夏财政:倾力为民增福祉》等在《中国财经报》和《新华每日电讯》大篇幅报道。完成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专刊组稿工作;完成全国第十届财政好新闻我区稿件的组织上报工作;完成国家统计局出版社《中国发展报告2011》和《求是》杂志社红旗文稿《科学发展兴中华》征文等,扩大了宁夏财政工作的宣传影响。认真落实“项目管理年”活动中信息简报编发、宣传动员等工作,积极宣传开展“项目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效,共编发“项目管理年”活动简报31期,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财政部报送相关信息,介绍财政系统抓项目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了“项目管理年”活动的深入推进。三是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执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落实《推进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规范公开程序。今年重点公开了财政许可事项,完善了公开工作制度和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为今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坚持定期在办公楼电子屏幕上公布财政信息、政策法规及重要活动,让办事人员更方便的了解财政工作。修订印发了《关于做好宁夏财政厅内外网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和整合《宁夏财政信息》内外网,扩大公开渠道,全力打造网上信息公开平台,加强财政内外网站建设水平,全年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000多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宁夏财政厅在网站专门设立了“政务公开”频道,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流程及相关规定进行了公开,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宁夏财政厅共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三份,均按照程序及时主动与申请人取得联系,现已全部答复完毕。针对按规定不予公开的涉密信息,宁夏财政厅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合规、合理,确保了国家秘密的安全。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宁夏财政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从未收取过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宁夏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信息公开审核过程严谨,答复内容认真负责,从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国家保密法很好地结合起来。随着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家规定的公开内容越来越多,作为财政部门,工作中涉密内容多,这就要求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还必须保证国家秘密安全。在今后的工作,宁夏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强化全厅干部职工对国家、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各项规定的教育,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同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程序,从制度上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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