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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索引号 640000011/2026-0004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3-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财政厅 责任部门 债务管理处
有效性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规定,现提请对财政部下达我区的2025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进行预算调整。

一、基本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共下达我区2025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72亿元(一般债务98亿元、专项债务274亿元),已纳入年初预算72亿元(一般债务54亿元、专项债务18亿元),剩余债务限额300亿元(一般债务44亿元、专项债务256亿元)。本次拟对剩余新增债务限额300亿元中的220亿元提出调整意见(其中一般债务44亿元,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176亿元,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按级次切块分配到自治区本级和市县级,暂不分配到具体项目和地区,主要考虑:

一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对专项债审核实施新的管理机制,全年分四个批次上报并审核,目前仅上报两批,后续还有两批。后期将根据各批次项目审核通过情况生成项目清单,经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审定后再匹配到项目和地区。

二是本次预算调整后,将在额度内提出各市县债务限额分配方案,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后下达,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备。

二、调整原则

(一)聚焦重点。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紧紧围绕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和自治区重点工作安排,聚焦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优先支持经济效益明显、群众期盼、早晚要干的项目,确保债券资金安排公平合理,投入到紧要处、关键处。

(二)防控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综合考虑资金需求、财政可承受能力、债务风险水平等因素,严控高风险地区安排规模,坚决防范债务风险,保证财政可持续。

(三)注重绩效。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财政绩效管理理念,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确保债券项目既体现合理性、可行性,又体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整体预算调整情况

本次拟预算调整220亿元(一般债务44亿元、专项债务176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拟安排11.03亿元(均为专项债务);市县拟安排208.97亿元(一般债务44亿元、专项债务164.97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一般债务限额44亿元

拟全部转贷市县使用,后续将结合市县债务风险、财力状况、重点项目需求等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

(二)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76亿元

1.用于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27亿元。按照国务院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相关政策要求,专门支持政府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化解工程类欠款,拟安排自治区本级1.03亿元,市县25.97亿元。

2.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44亿元。拟安排自治区本级10亿元,重点支持化解交通领域存量隐性债务;市县3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等。

3.用于项目建设105亿元。拟全部转贷市县使用,后续根据项目审核通过情况,及时生成项目清单,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审定后安排。

本次预算调整后,预计全区政府债务规模为2891.2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854.53亿元,专项债务1036.71亿元。分级次看,自治区本级777.91亿元(一般债务518.19亿元、专项债务259.72亿元);市县级2113.33亿元(一般债务1336.34亿元、专项债务776.99亿元),全区及市县政府债务风险等级不会上升。

四、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自治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25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1669.5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07.6亿元、上解收入6.2亿元、调入资金0.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5.8亿元、债务收入205.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7.5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性收入6.5亿元。调整后:2025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1713.5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07.6亿元、上解收入6.2亿元、调入资金0.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5.8亿元、债务收入249.2亿元(增加4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7.5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性收入6.5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自治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25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1669.5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2.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894亿元、上解支出7.2亿元、调出资金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9.6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43.6亿元。调整后:2025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1713.5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2.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894亿元、上解支出7.2亿元、调出资金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9.6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87.6亿元(增加44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情况。自治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25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221.3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亿元、专项债务对应专项项目专项收入3.3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5.3亿元、调入资金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5亿元、债务收入190.2亿元。调整后:2025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397.3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亿元、专项债务对应专项项目专项收入3.3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5.3亿元、调入资金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5亿元、债务收入366.2亿元(增加176亿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自治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25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221.3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4亿元、补助市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6.9亿元、年终结余4.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9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40.2亿元。调整后:2025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397.3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43亿元(增加11.03亿元)、补助市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6.9亿元、年终结余4.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9亿元、债务转贷支出305.17亿元(增加164.97亿元)。

附件:1.2025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支调整情况表

2.2025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支经济分类科目调整情况表

3.2025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支调整情况表

4.2025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支经济分类科目调整情况表

5.2025年新增债务限额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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