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4-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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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处 | 解读单位 | 自治区财政厅 |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支持“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和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有关部署要求,擘画千亿产值目标,加快推进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加快推进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一、出台的必要性
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要求深入实施特色农业提质计划,大力发展枸杞等“六特产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形成集研发、种养、加工、营销、文化、生态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把“枸杞之乡”的品牌擦得更靓。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根据2023年自治区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省级领导包抓机制明确的重点任务财政金融工作组“进一步完善推进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的工作职责,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加快推进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为落实好工作职责,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制定了《实施办法》。同时,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树牢过紧日子思想的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控制预算,切实压减非刚性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政策,主要对原《实施办法》政策中未细化的补助标准进一步明确,设置控制线,避免出现弹性安排,对于近年来相关政策已明确的补助内容标准予以梳理、归集、吸纳。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聚焦补短板加长板,突出激励引导强刺激”的思路,我们紧紧围绕“十四五”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擘画千亿产值目标,系统梳理我区枸杞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瓶颈和短板,聚焦基地稳杞、龙头保杞、科技兴杞、质量立杞、品牌强杞、文化活杞“六大工程”,针对枸杞质量安全风险、枸杞种植面积受限、精深加工不够、科技创新不足、品牌宣传和推荐渠道单一等困难和问题,强弱项、补短板,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整合财政资源,明确扶持重点、扶持方式、补助标准等,主要采取财政奖补、其他专项支持、贷款贴息、保险费补贴、融资担保补贴、基金引导、统筹整合等方式予以扶持,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聚集枸杞产业,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努力实现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废止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加快推进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宁财规发〔2020〕22号)。本《实施办法》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将根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及时作出相应政策调整。
三、核心内容解析
《实施办法》包括目标任务、扶持重点、扶持方式、资金管理四个部分。重点扶持基础研究、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品牌建设、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社会化服务、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主要采取财政奖补、其他专项支持、贷款贴息、保险费补贴、融资担保补贴、基金引导、统筹整合等方式予以扶持。
一是明确财政奖补范围。主要扶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基地建设、精深加工、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社会化服务、融合发展等环节,涉及国标、行标、地标、团标、“两品两标”质量认证、标准化基地、精深加工、种质资源库、优新良种、关键技术重点攻关、品牌宣传、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补助政策。
二是涵盖其他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支持自治区相关部门(单位)、科研院所、市县区、企业等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其他相关项目资金,对于符合现有科技、工业、宣传、金融、商贸服务业、服务业引导、招商引资等政策的项目,按规定予以资金支持。
三是说明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贴息条件的枸杞种植、枸杞加工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发生的相关贷款,可享受林业贷款贴息政策,年贴息率不超过3%。
四是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枸杞(果实)保额2000元/亩,保险费率6%,自治区、县级财政及投保人按照5:3:2比例承担;枸杞商品林保额1300元/亩,保险费率4‰,中央、自治区、县级财政及投保人按照3:4:1:2比例承担。
五是简述现有融资担保保费补贴政策。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枸杞生产经营主体给予融资担保,自治区财政按照相关政策予以担保费补贴。充分发挥自治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建设。
六是支持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支持枸杞产业发展。鼓励市、县(区)发挥产业发展主体作用,加大枸杞产业投入力度,通过政策、项目、资金等手段统筹整合,合力支持枸杞产业发展。
七是强化资金管理。强化项目管理,明确自治区相关部门职责。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严格预算绩效管理,加快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扶持资金的参考因素。自治区枸杞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得用于购置车辆、兴建楼堂馆所、偿还举借的债务及其他与枸杞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要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如发现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