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第四次)
根据《预算法》规定,现提请对财政部下达我区的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及其他事项进行预算调整。
一、基本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下达我区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50亿元,结存债务限额141亿元,共计291亿元。目前已经完成预算编制(调整)261亿元,本次拟对剩余30亿元结存债务限额和其他事项进行预算调整,收支相应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二、预算调整事项
(一)30亿元结存债务限额预算调整。
财政部2023年当年下达我区结存债务限额3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6.6亿元),全部转贷市县用于存量债务化解。本次提请对以上事项进行预算调整,同时调增自治区本级债务收入和债务转贷支出。
(二)其他预算调整事项。
1.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增事项。
财政部2023年当年下达我区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新增专项债券额度30亿元,专项用于补充宁夏银行资本金。4月13日债券成功发行,本年产生应付利息3000万元(由宁夏银行负责偿还),该项支出对应收入未纳入年初预算,需相应调增2023年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减事项。
2023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普通专项债券利息支出对应收入16300万元,因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未实现,需相应调减2023年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事项。
(1)普通专项债券应付利息30392万元。
2015-2018年,自治区本级发行41亿元普通专项债券用于铁路项目建设,目前已无可统筹收入用于该项目还本付息,2022-2023年该项目应付利息30392万元需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弥补。
(2)2023年专项债券发行费1120万元。
2023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已安排专项债券发行费用620万元,年中新增金融专项债券及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相关费用500万元,因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未实现,上述1120万元需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弥补。
以上两项共需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31512万元。
4.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增事项。
(1)金融专项债券利息支出3000万元。
2023年当年发行金融专项债券30亿元,对应利息支出3000万元未列入年初预算,需相应调增债务付息支出。
(2)金融专项债券和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费用500万元。
2023年新增金融专项债券和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相关费用500万元未列入年初预算,需相应调增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本次预算调整及政府债券发行后,预计全区政府债务规模224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689亿元,专项债务558亿元),控制在财政部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范围之内,全区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2023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1690.74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16.77亿元、上解收入6.23亿元、调入资金0.4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67亿元、债务收入352.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7.6亿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6.25亿元。
调整后:2023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1707.29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16.77亿元、上解收入6.23亿元、调入资金0.4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8.82亿元(增加3.15亿元)、债务收入366.2亿元(增加13.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7.6亿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6.25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2023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1690.74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8.6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798.53亿元、上解中央支出6.0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5.69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71.82亿元。
调整后:2023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1707.29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8.6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798.53亿元、上解中央支出6.08亿元、调出资金3.15亿元(增加3.1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5.69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85.22亿元(增加13.4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2023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109.57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4亿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4.5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2.4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55亿元、债务收入93.05亿元。
调整后:2023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127.93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4亿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17亿元(减少1.33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2.43亿元、调入资金3.15亿元(增加3.1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49亿元(减少620万元)、债务收入109.65亿元(增加16.6亿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是:2023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109.57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43亿元、补助市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3.98亿元、年终结余0.35亿元,债务转贷支出55.81亿元。
调整后:2023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127.93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78亿元(增加0.35亿元)、补助市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3.98亿元、年终结余1.76亿元(增加1.4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72.41亿元(增加16.6亿元)。
附件:1.2023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支调整情况表
2.2023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调整情况表
3.2023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支调整情况表
4.2023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调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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