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第三次)
发表日期:2022-12-06


202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第三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情况,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的相关要求,和《财政部关于支持各地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财预〔2022120号),现提请对新增举借债务进行预算调整。

一、基本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支持各地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财预〔2022120号)工作要求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审核,本次符合发行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17个,额度10亿元。根据《预算法》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相关规定进行预算调整,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为进一步提升财政政策效能,支持扩大有效投资,本次专项债项目安排上突出四个特点

(一)充分聚焦重点项目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聚焦自治区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超前谋划,主动服务,通过积极努力,对张骞葡萄郡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完善项目收益融资平衡方案,拓展项目收益来源,实现有效覆盖成本,最终成功通过财政部审核,专项债的投入将有效启动项目工程建设

(二)进一步拓展专项债支持领域。紧紧抓住中央扩大专项债投向领域的有利契机,改变我区农业项目长期主要依靠一般性财政资金安排的状况,首次将高效节水农业项目纳入专项债支持范围,有效拓宽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筹资渠道。

(三)全力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始终把保基本民生放在专项债支持的重点领域,在民生事业建设领域谋划了一批市、县(区)棚户区改造、医疗卫生和教育等民生补短板项目,支持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应急救治能力,提高幼儿入园水平,增加民生福祉。

(四)积极助力高质量发展专项债申报与安排向重点园区倾斜,加大对各类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园区环境设施,打造绿色园区,提升园区经济支撑能力,夯实我区高质量发展基础。

安排原则

(一)保障重点。按照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33条政策措施和19项接续政策措施要求,专项债券项目安排聚焦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向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20个重大项目、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及基本民生领域等重点建设项目倾斜。

(二)注重绩效。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财政绩效管理理念,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债券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制定绩效方案,具备年内开工条件形成实物工作量,项目融资收益平衡。

(三)防范风险。统筹发展与安全,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综合考虑资金需求、财政可承受能力、债务风险水平等因素,严控高风险地区申报规模,坚决防范债务风险,保障财政可持续发展

三、安排情况

10亿元限额中,自治区本级拟安排1.92亿元,占19.2%,市(区)拟安排8.08亿元,占80.8%从地区分布看,银川地区0.5亿元,石嘴山地区0.3亿元,吴忠地区4.43亿元,固原地区1.65亿元,中卫地区1.2亿元。

(一)自治区本级安排情况。

1.张骞葡萄郡建设项目1.52亿元。该项目位于贺兰山生态修复、矿坑治理重要区域,将遗留废弃矿山、矿坑整体生态修复,以及荒地整治与发展葡萄酒产业有机结合,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的实施将建成世界最大下沉式生态型葡萄酒产业园,打造成为自治区生态修复标志性项目。

2.宁东基地1号综合渣场封场项目0.4亿元。助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助推我区工业经济发展作用更好发挥

(二)市县安排情况。

1.棚户区改造3.8亿元。主要用于建设任务重、需求迫切的市、县(区)棚改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吴忠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1亿元、同心县棚改项目2亿元、红寺堡区2022年棚改项目0.8亿元。

2.园区基础设施1.23亿元。主要用于盐池县新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0.45亿元、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0.26亿元、彭阳县标准化厂房建设0.22亿元、石嘴山国家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高新220kV变电站0.3亿元,支持促进我区工业经济建设,改善园区投资环境,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3.水利0.83亿元。主要用于彭阳县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0.3亿元、彭阳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0.18亿元、隆德县温堡灌区水源连通及高效节水灌溉、渝河中型罐区节水改造及续建配套工程0.3亿元、隆德县北片区好水乡、杨河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0.05亿元,支持推广节水型农业,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水费开支,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4.仓储设施建设0.34亿元。主要用于原州区马铃薯气调库建设项目,支持完善当地仓储设施建设。

5.医疗卫生1.7亿元。主要用于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应急能力提升及急救中心改扩建项目0.5亿元、沙坡头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1.2亿元,进一步改善医疗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6.教育0.18亿元。充分利用专项债券支持学前教育的政策导向,支持建设需求迫切的利通区幼儿园建设项目

上述项目均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当年可形成实物工作量,还本付息资金全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拟安排新增专项债券的市、县(区)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较好,本次预算调整及债券发行后,预计全区政府债务规模为20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94亿元,专项债务508亿元,全区及市、县(区)政府债务风险等级不会上升。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是利用专项债务结存限额空间发行专项债券,个别市、县(区)项目审核通过但限额空间不足,为确保债券顺利发行,需对个别市、县(区)专项债务限额进行调整:拟调增同心县专项债务限额12857万元,调增沙坡头区专项债务限额10632万元,同时调减固原市本级专项债务限额23489万元。调整后,全区及市、县(区)专项债务规模都将控制在债务限额范围之内,风险可控。

、预算调整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2022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63.5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7亿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0.5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2.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5亿元、债务收入43亿元。

调整后:2022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73.5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7亿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0.5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2.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5亿元、债务收入53亿元(增加10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是:2022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63.5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3亿元、补助市(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4亿元、年终结余0.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亿元,债务转贷支出37亿元。

调整后:2022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73.5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22亿元(增加1.92亿元)、补助市(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4亿元、年终结余0.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亿元,债务转贷支出45.08亿元(增加8.08亿元)。

  

附件:1.2022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支调整情况表

2.2022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调整情况表

3.2022年专项债务结存限额项目安排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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