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
地方税务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拟订全区地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地方税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负责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工作,加快建立“五险”统征的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
(三)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地税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四)编制、分配下达地税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税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负责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承担地税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开展税务稽查工作,依法查处涉税违法行为;开展税法宣传工作。
(八)负责全区地税系统的人事教育、机构编制、财务经费、内部审计监督、基本建设和资产设施的管理工作。
(九)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自治区地税局部门决算包括:自治区地税局本级决算、所属各直属单位,各市、县(区)地税局决算。纳入自治区地税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包括:
1. 自治区地税局
2. 自治区地税局稽查局
3. 自治区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4.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
5.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地方税务局
6. 银川市地税局
7. 银川市兴庆北区地税局
8. 银川市兴庆南区地税局
9. 银川市西夏南区地税局
10. 银川市西夏北区地税局
11. 银川市地税局交通分局
12. 银川市金凤区地税局
13. 银川市地税局稽查局
14. 银川市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15. 永宁县地税局
16. 贺兰县地税局
17. 灵武市地税局
18. 石嘴山市地税局
19.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地税局
20. 石嘴山市惠农区地税局
21. 石嘴山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22. 石嘴山市地税局稽查局
23. 平罗县地税局
24. 吴忠市地税局
25. 吴忠市利通区地税局
26. 吴忠市地税局稽查局
27. 青铜峡市地税局
28. 中卫市地税局
29. 中卫市地税局稽查局
30. 中宁县地税局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6年部门决算共公开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500,777,984.73元,支出总计512,183,996.46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34,414,481.90元,增长7.38%,支出减少4,287,565.57元,下降8.30%。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00,777,984.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31,695,169.56元,占66.24%;其他收入169,082,815.17元,占33.76%。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12,183,996.46元,其中:基本支出380,434,766.91元,占74.28%;项目支出131,749,229.55元,占25.72%。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31,695,169.56元,支总出311,981,939.68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183,448.00元,增长13.78%,支出增加19,833,820.44元,增长6.79%。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1,981,939.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91%。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833,820.44元,增长6.7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1,981,939.6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3,880,967.11元,占84.5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607,586.00元,占6.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272,995.57元,占4.57%;住房保障(类)支出13,220,391.00元,占4.2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4,989,400.00元,支出决算为311,981,939.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在职人员工资、政府效能奖、公务用车补贴等。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088,602.16元,其中:人员经费223,264,137.61元,公用经费24,824,464.55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91,504,192.44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9,136,692.44元,增长5.02%,主要原因是追加在职干部工资、效能奖等;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0,558,503.73元,增长12.03%。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725,257.67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38,341,042.33元,增长60.79%,主要原因是追加公务用车补贴等;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8,620,720.93元,增长53.53%。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759,945.17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7,988,345.17元,增长130.62%,主要原因是追加去世干部抚恤金和丧葬费等;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627,067.5元,降低4.87%。
4.其他资本性支出99,206.88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99206.88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下属部分单位购置部分办公设备;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37,220.56元,降低138.32%。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338,506.00元,支出决算为1,568,108.37元,完成预算的21.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43,494.47元,完成预算的26.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4,613.90元,完成预算的17.9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按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085,317.54元,下降66.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45,976.63元,下降69.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9,340.91元,下降50.8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43,494.47元,占72.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4,613.90元,占27.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3,494.4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43,494.47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加油、维修维护、过路过桥费等。2016年,自治区地税局和所属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4,613.9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4,613.90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56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4,76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24,464.55元,比2015年增加8,483,500.37元,增长51.92%。主要原因是:2016年全年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计入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自治区地税局政府采购预算955.72元,经财政厅同意完成招标采购的项目资金为1427.48万元,主要用于征管档案电子信息系统、电子税务系统身份认证等项目。自治区地税系统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区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全部列入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128,795.08平方米,共有车辆24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自治区地税局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预算资金721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综合评价自评得分为97.4分。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理解不够,年初预设项目绩效指标较粗;二是有的项目无法用量化指标来进行考评。下一步改进措施: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结转和结余的情形。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二、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承办: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电话:0951-5069361 0951-6822222 电子信箱:nxcztbgs@163.com
宁ICP备09001020号-2 网站标识码:640000002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