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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11/2019-03040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财政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开发201912)精神,下达2019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101067万元,其中:扶贫发展资金88373万元,三西农业建设资金100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451万元,以工代赈资金910万元,国有贫困林场资金247万元,国有贫困农场资金86万元。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如统筹整合使用,按照统筹整合有关政策执行;如不统筹整合使用,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执行,重点向产业发展倾斜。

二、按照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扶贫办发201851号)要求,做好资金项目的信息公开

三、各市、县(区)要合理安排,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防止资金滞留或年底结转结余,确保资金使用时效性。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要求,各市、县(区)要树立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意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五、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提前下达2019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也按照此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表执行。

六、请各市、县(区)按照《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 扶贫办关于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宁财()发2017735号),加大对资产收益扶贫的支持力度,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本次下达资金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收入2019“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扶贫科目,使用资金时按照实际支出方向明确到项级科目。

 

附件:1.2019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

     2. 2019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95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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