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重点监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11/2024-00153 | 文号 | 宁财(绩)发〔2024〕308号 | 生成日期 | 2024-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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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财政厅 | 责任部门 | 绩效管理处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区)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9〕9号)要求,为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增强部门绩效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治区财政厅将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重点监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监控对象为列入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并正在执行的两个重点项目,具体如下:
(一)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资金,163785万元。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项目资金,22000万元。
监控范围为项目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市、县(区)或单位、项目直接或间接受益人,其他与项目执行有关的单位(详细内容见附件1)。
二、监控内容
此次重点绩效监控由财政部门根据批复的绩效目标,在部门自行监控的基础上,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重点监控,准确、客观地反映项目管理情况,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及做法,发现绩效目标实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偏差,分析原因及预期影响,提出解决问题、纠正偏差的措施和相关建议,为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改进预算和项目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并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主要内容包括:
(一)绩效目标预期完成情况。包括项目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以及达到计划产出所需要的财力、物力、人力等资源使用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立项情况、项目实施的进度、调整等情况;
(三)资金管理情况。包括项目资金使用的时效性、资金支付方式、拨付效率、资金规范管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等情况;
(四)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工程招投标和监理、项目验收、以及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情况。
三、预算绩效重点监控组织实施
2024年预算绩效重点监控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牵头组织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各项目主管部门(单位)、项目所在市、县(区)积极配合。全部工作于10月下旬结束。
为加强对绩效监控的领导,组织好此次绩效监控工作,自治区财政厅成立绩效监控领导小组和评审工作组。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下发监控任务通知。印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重点监控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本级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厅做好绩效监控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协调项目实施单位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工作,各市、县(区)财政局要配合做好同级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工作。
(二)评审绩效监控实施方案。评审工作组组织召开由相关部门(单位)、中标第三方机构、绩效管理专家和行业专家参加的绩效监控实施方案评审会议,中标第三方机构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绩效监控实施方案。
(三)第三方机构正式开展工作。中标第三方机构负责绩效监控的具体实施,根据完善后的实施方案开展绩效监控各项工作,包括对监控组人员进行培训、项目现场调研(调研核查项目点比例不得低于35%)、对受益群众开展问卷调查,对各市、县(区)提供的绩效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分析,同时基于整理后的数据和调研情况,进行绩效分析,撰写报告等工作。评审工作组跟踪第三方机构工作进度和质量,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绩效监控报告评审验收。评审工作组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绩效专家和行业专家对第三方机构提交的绩效监控报告进行评审,并向第三方机构反馈审核意见,第三方机构修改和完善绩效监控报告,评审工作组根据报告修改情况负责验收。
(五)绩效监控结果应用。自治区财政厅和部门(单位)对项目既定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绩效目标发生偏差的,及时进行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对因项目实施政策和条件发生变化等特殊情况导致偏离绩效目标或不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由财政厅审核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及时对项目内容进行优化调整,避免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项目主管部门、市、县(区)相关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做好绩效监控工作,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一要提前准备好详细完整的绩效监控资料和数据;二要对第三方机构现场勘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如需召开座谈会或进行现场访谈的,相关单位应联络安排好参会参访人员;三要遵守廉政纪律及“八项规定”,确保绩效监控的独立、公平和公正。
请各监控对象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市、县(区)财政局各确定1名绩效监控工作负责人和1名联络人,将单位名称、姓名、职务、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于9月13日前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财政厅绩效管理处。(详见附件2)
附件:1.2024年预算绩效重点监控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汇总表
2.2024年预算绩效重点监控项目联系人名单
3.2024年预算绩效重点监控指标和评价标准
4.项目绩效监控资料准备清单(参考)
5.预算绩效监控报告(参考提纲)
6.第三方现场核查小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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