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索引号 | 640000011/2024-00073 | 文号 | 宁财(预)发〔2024〕164号 | 生成日期 | 2024-05-16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财政厅 | 责任部门 | 预算处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根据财政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厅进一步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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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