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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索引号 640000011/2023-00123 文号 宁财(办)发﹝2023﹞338号 生成日期 2023-08-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财政厅 责任部门 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24号)精神,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透明度。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财政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和创新驱动战略、产业振兴战略、生态优先战略、依法治区战略、共同富裕战略,以及“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格局“1+9”政策体系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工作方案、典型案例、创新成果,做好标志性项目落地、重大政策创新等关键节点的集中推介。

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

2.持续强化财政惠民惠农资金公开。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惠民惠农信息,依托“一卡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系统,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公开相关政策、补贴信息,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工作,促进基层财政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监督评价局

3.深化公共财政事权信息公开,围绕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阳光财政”,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扎实推进全区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在财政厅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本部门汇总预决算、部门本级预决算和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

责任单位:预算处、国库处、办公室

4.做好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完成情况公开,按季度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涉及财政重点任务、民生实事执行情况。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

二、完善政策发布推送和解读咨询机制

5.探索构建财政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梳理核校并高质量发布自治区财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归集和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税政与条法处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

6.打造政策精准推送专题机制。建设专题、专栏或文件库,归集展示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含金量足、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文件,持续推动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组织“政策进社区”“政策进楼宇”“政策进园区”等定向推送,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

7.打造政策精准推送接力机制。推动惠企政策直达企业,起草出台相关财政政策时,根据政策适用范围,可将公开发布的行政文件正式版本会同解读材料通过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宁政通”等渠道,主动推送给行会协会和产业园区。

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

8.提升解读质量。要明确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创新特点、新旧差异、影响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惠企举措、享受条件和关键词、专有词等解读要素,完善政策库和解读箱,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年内做到图文解读全覆盖、动漫视频占比20%。

责任单位:办公室、宣教中心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

9.注重解读多元。按照“谁起草谁发布”的原则,对社会关注的财政重点政策,制定完善一图读懂、视频音频、简明问答等解读模板,通过官网和新媒体发布,方便社会公众下载查看。针对性辅导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探索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政策中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审批事项,要组织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

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

10.打造财政解读品牌。盘清政策库、打好组合拳,开展财政“政策公开讲”活动,讲透政策重点、讲清政策红利、讲明政策兑现。

责任单位:办公室、宣教中心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

11.建设政策解读专家库。积极引导起草人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第三方机构,以及行会协会、产业园区等参与政策推介和宣传辅导,详细解读国家和全区重要市场准入政策、行业优惠政策等,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

12.建设财政政策咨询窗口。在政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点,持续提供咨询。

责任单位:税政与条法处

三、完善决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机制

13.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依法编制财政厅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开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14.鼓励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财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社会公众参与率达到100%、公开征集意见不少于30日。

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

15.财政重大决策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意见的征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并公开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方式社会公众参与意见征集的情况。

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

16.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建议。

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

17.做好12345热线电话、厅长信箱等政民互动渠道意见办理,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规范做好留言选登。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转办工作的具体要求,压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处室、单位配合

18.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线上办理,依托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做到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可溯。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处室、单位配合

19.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业务交流,分析典型案例, 研究疑难杂症, 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处室、单位配合

20.全面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9月组织开展财政厅“政府开放日”活动,设置答疑、座谈、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熟悉业务的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听取建议,有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财政决策运行。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处室、单位配合

四、完善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管理保障机制

21.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财政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抓好信息审核、内容监测和安全防护、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

22.持续推动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年内完成财政厅官网适老化与无障碍阅读改造。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答复。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办公室

23.以消除“指尖形式主义”为契机,持续规范厅机关网络工作群管理,切实纠正网络泄密失密和形式主义等问题,有效减轻社会公众和基层部门负担,有效杜绝“指尖泄密”。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处室、单位配合

24.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避免信息散乱无序,防范汇聚风险。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配合

25.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发生人员变动和工作调整要做好交接,并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报备。

责任单位:办公室

26.深入挖掘提炼财政政务公开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各主流媒体推介,全面宣传财政政务公开的新举措、新成效。

责任单位:办公室

27.对照《全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财政厅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督促上一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未完成的加强整改。

责任单位:办公室

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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