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12月6日 星期四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厅文件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11/2023-00120 文号 宁财(教)发﹝2023﹞266号 生成日期 2023-07-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财政厅 责任部门 教科文处
有效性 有效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四五”教育强国战略,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学位紧缺的突出问题,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制定了《关于支持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财政政策措施》,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支持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财政政策措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支持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

财政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四五”教育强国战略,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着力解决全区人口净流入、人口集中市、县(区)义务教育学位紧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统筹当前与长远,注重财政资金配置与人口变化趋势、学校布局动态调整相匹配,针对部分地区义务教育学位供给不足突出问题,压实地方主体责任,自治区建立奖补机制,引导市、县(区)进一步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增加学位供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压实主体责任,给予奖补支持。市、县(区)要落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保证义务教育学位供给资金需求。自治区财政对有效增加学位供给的市、县(区)给予奖补支持。

坚持统筹谋划,科学精准测算。市、县(区)要统筹义务教育现有资源、人口趋势、优质均衡等因素,科学测算学位需求,坚持学位扩容和质量提升并重,合理确定学校建设布局、数量和规模,避免造成资源闲置。

坚持拓宽渠道,注重节约适用。市、县(区)要通过新改扩建学校、优化招生政策等多种渠道,有效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新改扩建学校要遵循实用、适用、节约原则,杜绝建设“豪华学校”。

突出优质学位,提升教育质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努力增加优质学位供给,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要。

二、政策措施

(一)自治区建立增加义务教育学位奖补机制

1.奖补资金规模和来源。2023-2025年,自治区财政新增设立“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奖补项目”,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引导市、县(区)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2023年统筹安排2亿元,其中:按照预算追加程序,从收回结转结余资金中安排1亿元,通过现有教育项目统筹安排1亿元;2024-2025年,根据学位紧缺情况,从新增财力中统筹安排,列入年度预算。

2.奖补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按照人口净流入和上年度城镇人口增长情况、义务教育学位增加、地方财力等基础因素向学位紧缺的市、县(区)倾斜。

3.奖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自治区财政奖补资金由市、县(区)统筹使用,用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补充各地因义务教育教师编制不足临时聘用教师待遇保障方面的资金缺口;用于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新改扩建,有序扩大学位供给,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用于因地制宜加强学校教室、宿舍和食堂等教育教学设施建设,购置教育教学所需相关设施设备,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加强校园安全设施设备配置。

(二)压实市县(区)增加学位供给的主体责任

1.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市、县(区)要切实履行办好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坚持把教育投入作为地方财政支出优先保障,将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足额保障义务教育资金需求。

2.大力拓宽教育经费渠道。市、县(区)要统筹各类教育资金,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政府债券、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收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入等多种方式,支持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

3.抓紧加快在建学校项目。市、县(区)要统筹中央和自治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加强本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一批在建学校项目2023年秋季学期建成投入使用。

4.及早谋划新改扩建项目。市、县(区)要立足当前、结合长远,加强对“十四五”时期区域内人口数量变化、流动趋势和学校学位需求等分析研判,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及早规划建设一批学校,满足未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资源供给。

5.多措并举挖潜现有校舍资源。市、县(区)要全面预计入学招生人数,盘点现有校舍资源,对有空余校舍的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增加学位供给。当前,可对生源集中、但无空教室可用的学校,采取将个别非教学功能室等改造成普通教室,满足适龄人口入学需求。整合周边不同学段学校校舍资源,统筹相邻学校校舍资源,增加学位供给。

6.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入学。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可稳妥推进多校划片。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各地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7.着眼普通高中学位供给。人口净流入和集中增加的市、县(区),要认真研判未来一段时期,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持续增加的实际情况,并进一步延伸至普通高中教育。在精确测算的基础上,科学规划有效增加高中教育学位数量。

(三)自治区采取多方式加大对市、县(区)的支持

1.政府债务限额倾斜支持。对承担本级教育事权支出责任财力不足、资金量大且未列入高风险地区的市、县(区),自治区通过安排市、县(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的方式,支持其在建义务教育项目加快进度。

2.调整薄改项目规划。提早谋划,在国家薄改项目规划中期调整中,争取将全区人口净流入区域和人口集中区域在2024-2025年拟实施的义务教育建设项目纳入其中,给予更大支持。

3.调整优化一般转移支付。自治区财政综合考虑人口净流入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新建学校、增加学位和教职工编制变化等情况,以及市、县(区)财政收支状况等因素,及时跟进调整优化一般转移支付。

(四)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

1.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市、县(区)要统筹安排本级资金,确保在建义务教育项目按时完工正常招生,由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对学位供给情况进行评估,财政资金分配将与评估情况挂钩,对增加优质学位突出的地区给予倾斜。

2.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市、县(区)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教育部门要科学设定绩效目标,统筹兼顾学位规模扩增和区域合理布局,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奖补资金分配挂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教育、住建等部门要完善政策保障、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落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形成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市、县(区)要统一思想认识,把义务教育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部门联动会商机制,统筹调配资金等要素资源,采取有效措施,下大气力解决义务教育学位供给突出问题。

(二)落实教育用地。市、县(区)在编制和调整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合理预留教育设施发展空间资源,在城市建设中同步考虑学校布局建设,按规划人口预留教育用地,确保学校建设用地需要,不得随意变更教育用地规划。

(三)加强资金监管。市、县(区)要加强义务教育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各级财政、教育主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资金管理使用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