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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编报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11/2019-04316 文号 宁财(办)发 ﹝2019﹞ 653 号 生成日期 2019-1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财政厅 责任部门 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

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编报2020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

 

宁财(办)发 ﹝2019653

 

各市县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医保 税务总局关于编报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9152号)精神,现就做好全区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改革的一年。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经济下行和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为此,要把分析研判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经济形势、财政形势及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形势作为工作重点,多措并举,防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支付风险,提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可持续发展。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着力解决基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推出各项有利于稳增长、防风险的基金管理改革举措,不断增强社会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综合考虑影响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各种因素,全面、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收入预算安排要应收尽收,在充分考虑扩面因素基础上,合理预计收入中的一次性因素、清欠和预补缴收入。支出预算安排要规范有序,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落实好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政策的同时,按照统一的要求测算调标支出,不得随意提高支付标准和扩大支出范围。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和程序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保险种类和统筹地区分别编制,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汇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由医疗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同级医疗保障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各统筹地区,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草案时,须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税务机关编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税务部门审核后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分别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汇总编制,再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并积极做好向本级人大报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各项工作。审批后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分别报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税务局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方法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坚持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原则上不得编制基金历年累计结余为赤字的预算。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应综合考虑统筹地区上年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本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计划、社会保险政策和财政补助政策等因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要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情况相适应;在保障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出的基础上,从严从紧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各地应按2019年前三季度预算实际执行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科学预测2019年全年执行情况。

    2.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草案应按照收入项目分别进行测算。社会保险费收入应根据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社会保险费率、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合理确定。社会保险费收入应充分考虑社会保险政策调整因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变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等对基金收入的影响;在严格落实降率综合方案的基础上,社会保险费当期缴费收入(剔除预缴、补缴、清欠、降费减收)应保持一定增长速度,一般不得低于上年同口径的预算执行数。财政补贴收入应在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定额补助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各市、县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填列。利息收入按照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的金额和利率测算。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要按照上年执行情况及当年政策变动合理测算。

    3.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草案应按照规定的支出范围、项目和标准进行测算,考虑近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变化趋势,综合分析参保人员、待遇标准等影响支出变动的因素。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应充分考虑社会保险政策调整基金支出的影响。

    各市、县要认真编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报说明,并与预算报表同时上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局、税务局。编报说明主要包括预算安排的依据、测算因素、预算编制情况、存在的问题、加强管理的建议和措施等。对于收入增幅较低、支出增幅较快、基金出现当期缺口或滚存缺口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应予以说明。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报要求

    全面完成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任务,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各项要求,把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工作作为全面建成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2019年是政府机构改革的过渡之年,市、县财政部门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税务部门之间在明确程序、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从编制、审核到报送等各个环节规范有序、相互衔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提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水平市、县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税务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规范编制流程,完善编制方法,强化绩效考评,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以及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格式和编报要求,及时编制、审核和汇总基金预算。要加强对预算编制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切实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水平。报出的数据须经相关部门共同确认,确保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准确性、计划性和约束力。

    (三)切实增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审核工作。市、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税务部门在审核、汇总过程中,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审核,发现问题要及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沟通、纠正。要通过数据共享,重点审核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缴费率、待遇领取人数、人均待遇支出等指标;以当年预算数、上两年决算数、前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等为依据,提高当年预计执行数和下一年度预算数的准确率;对预算中收入测算不符合经济发展水平、明显偏低的,对年度收支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偏离过大的,对随意提高支付标准、扩大支出范围、人为抬高支出预算的,要通过建立审核、预警、纠正机制,及时发现,认真解决。

    (四)继续强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管理。市、县要下大力气抓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工作,严格落实《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财社〔2011146号)要求,按时报送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季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开展有针对性的分析。要严格按照国发〔20102号文件规定程序调整基金预算,不得随意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基金预算的,要同级人民政府同级人大审批或备案后,报自治区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局备案。要继续推进预算公开,按照预算法要求向本级人大报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构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各市、县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税务部门应于20191110日前将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报表及编表说明报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障税务局

联系电话:

自治区财政厅                吕晓燕  0951-8553277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王  佳  0951-5099227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0951-8236505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朱春杰  0951-5025063

 

附件:1.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报说明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1910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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