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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对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640000011/2019-04282 文号 宁财(绩)发〔2019〕592号 生成日期 2019-09-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财政厅 责任部门 绩效管理处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对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

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自治区本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99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宁财规发﹝201814号)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对2018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并形成了考核结果。为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更好发挥预算绩效管理激励约束作用,激发各部门增强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强化履职尽责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特向全区通报考核结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加强督促,推进整改。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一)考核内容。部门预算绩效基础工作管理、指标体系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结果应用管理等六个方面。

(二)考核程序。自治区本级127预算部门部门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评,财政各部门预算处对本级对口预算单位上报的书面材料、自评进行初审并打分厅预算评审中心根据部门自评表、总结、佐证材料及各部门预算处初审情况,对考核结果进行了复审确认,并经绩效管理处认真复核,最终确认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经过审核,90分以上评定为的,共有8家单位,占参评单位6.3%80分到89分评定为的,共有8家单位,占参评单位的6.3%60分到79分评定为的,共有108家单位,占参评单位的85%60分以下的评定为,共有3家单位。(详见附件)

二、取得的基本成效

考核结果反映,各部门在树立绩效意识,强化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和强化。

(一)在基础管理工作方面大部分部门明确了内部职责分工,健全完善了规章制度,加强了系统培训宣传交流,如,自治区工信厅、银川市中院等单位成立了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自治区工信厅借助微信平台介绍本厅预算绩效工作进展,通报成果成效

(二)在指标体系管理方面部门能够根据项目特点确定项目绩效目标评价指标,并将指标量化、细化到三级指标,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自然资源厅针对性地制定了重点项目预算定额及绩效指标体系。

(三)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部门建立了符合各类型项目特点的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认真编制预算绩效目标。2018部门申报的项目绩效目标经财政厅审核修改,基本做到了指标完整,描述清晰明确,有量化指标值,绩效目标与项目资金量匹配,绩效目标设定依据充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绩效目标申报工作。

(四)在绩效监控管理方面部分部门建立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考评制度,就项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如,自治区教育厅制定了《2018年度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跟踪监控工作实施方案》,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制度》,针对预算项目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跟踪监控项目、内容和流程,掌握绩效目标实现进度,合理控制结余结转资金,加快项目支出进度。

(五)在绩效评价管理方面部门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各自情况,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及重点项目评价。如,自治区教育厅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进行自评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高等教育双一流项目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三个项目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

(六)在结果应用管理方面部分部门积极探索部门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方式,将绩效结果应用作为完善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如,自治区水利厅在编制2019年预算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各下属预算单位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绩效目标的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开展、资料报送等情况,将预算资金分配绩效管理进行了适当挂钩,对绩效管理较差的个别单位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进行了从严、从紧调控对于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较大或结转年度较多的单位,不再编列同类项目的预算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等部门也都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编制进行了有效结合。

三、考核反映的问题

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部门绩效管理水平整体较低大部分预算部门内部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机制尚待完善没有形成一套备的管理体系,组织领导体系不健全,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大部分由部门财务人员承担,业务部门和业务人员对绩效管理了解较少,绩效理念欠缺,致使部门财务人员在具体实施中存在沟通协调难度大,积极性不高,工作能力难以提升,各部门普遍缺乏既懂财务管理又懂行业专业知识的复合型绩效管理人员。

二是细化量化绩效评价指标困难虽然自治区财政厅建立并印发了绩效评价框架性指导指标,但由于各预算部门项目类型较多,具体情况较为复杂,不同的类型项目不能采用一种评价方法,也不能单纯使用某一种类型的评价指标来完成,不同的指标对其权重的安排在绩效评价中的作用不同,部门在设定具体项目绩效指标及指标值时,若不能做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将直接影响绩效评价工作效果。

三是绩效监控融合不高绩效评价结果与反馈整改的实施力度还达不到要求由于部门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分属不同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分别履职,因此往往存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的衔接不够,不能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结果的作用。

四、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考核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自治区财政厅将从加大绩效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加强绩效管理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科学细化建设绩效评价核心指标体系、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反馈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程,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自治区本级各部门、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99号)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逐项认真分析考核情况,查找问题、查找差距、对标先进、剖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切实增强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强化履职尽责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预算管理工作整体协同推进,全面提升本部门、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99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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