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电子票据系统运维项目综合评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S25ZCF089
2.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电子票据系统运维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3850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385000.00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预算(元) | 备注 |
1 |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电子票据系统运维 | 1项 | 详见综合评价文件 | ¥38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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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1项 | 预算合计 | ¥385000.00元 | ||
6.服务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6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许可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信用查询: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响应无效(以综合评价现场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评比活动。
注:上述第3至6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综合评价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综合评价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综合评价文件获取地点:代理机构电子邮箱:nxwslijin@163.com
3.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评价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报名资料:本综合评价公告后附《资料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nxwslijin@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综合评价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报名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综合评价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年1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新材富汇大厦)12楼12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发布。
七、对本次综合评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416号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冠艳
联系方式:0951-5069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新材富汇大厦)12楼1205室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瑾
联系方式:17395002879/0951-8761866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9日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