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
行政政法处
作者:
雷卿
日期:
2025-11-18
为适应当前新形势,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11月25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邮箱:395161610@qq.com;
2.传真:0951-5069219;
3.邮寄信件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16号自治区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并注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邮编:750001。
联系人:雷卿 联系电话:0951-5069387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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