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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财政全区“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动态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信息中心 作者: 杨暾 日期: 2025-04-07

服务类标准文本

采购人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项目名称:宁夏财政全区“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动态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XTFZB-2025078

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时间:2025 年 4月2日


目录

第一章 综合评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综合评价公告

公告概要: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TFZB-2025078

项目名称:宁夏财政全区“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动态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综合评价 

预算金额(元):3237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237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

分类编码

计量

单位

数量

是否进口

分包

要求

1

宁夏财政全区“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动态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C0206

(运行维护服务)

1

不允许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投标时间截止前半小时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统一查询的信息为准)。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时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查询为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8)该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文件的发出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获取  

售价:0元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5日)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16号

联系人:杨先生13995409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

联系人:杨燕、成丽华

联系电话:18995113665、17795185421

联系邮箱:yangyan.nx@chinaccs.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燕、成丽华

联系电话:18995113665、17795185421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宁夏财政全区“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动态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2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16号

联系人:杨先生13995409048

3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  

业务联系人:杨燕、成丽华

联系电话:18995113665、17795185421

邮箱:yangyan.nx@chinaccs.cn

4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投标时间截止前半小时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统一查询的信息为准)。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时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查询为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8)该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

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

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

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9

项目预算金额:323700元(含税);最高限价:323700元(含税)

供应商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响应无效。

10

保证金:/

1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是、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不组织现场踏勘

□将在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12

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自然日(日历日)

13

响应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9:00时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14

评审时间:同响应文件(纸质)递交截止时间

评审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5

信用查询时间:投标时间截止前半小时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

16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

17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 3  

18

采购人是否委托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是 

19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 自然(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 

20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 (是、否)

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  是   (是、否)

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根据成交金额按照下表中的费率进行计算:

         费率

成交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例如:某货物招标,成交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则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0.8%=4万元

(5000-1000)×0.5%=20万元

(6000-5000)×0.25%=2.5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

说明: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按照《2025-2025年度招标代理委托框架合同》的折扣执行。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汇款等形式】。

代理费计取依据:成交金额。

缴纳期限: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全额招标代理服务费。

2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

22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

☑一次性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

□多次提出

23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根据本项目特点,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

2

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本项目为纸质标):

1、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加盖鲜章)

2、响应文件副本 1 份;(可以为加盖公章后正本的复印件)

3、单独密封的响应文件的电子版 1 份(响应文件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

4、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应以 U 盘作为存储介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应与响应文件正本纸质版的全部内容一致并按照正本的顺序编排,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和证书等应清晰易读。电子文档包含响应文件全部内容(PDF 格式)及分项报价表(word 格式),其内容须与纸质版一致。

注:①响应文件采用双面打印;

②响应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

评标委员会的构成:本项目评审小组由3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

本项目所属行业:运行维护服务

6

其他必要内容: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澄清/变更”公告栏。因为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 (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 供应商:是指响应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供应商及其响应的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

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

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

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

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

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

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评审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3.投标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评审有关的费用。

(二)文件

4.文件构成

4.1公告

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供应商须知

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评审方法和标准

4.6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 响应文件格式

5.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5.2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

6.1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事项

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供应商应当对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8.2无论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成交后,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文件规定的技术件

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评审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响应服务及相关货物、工程(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2.响应保证金

12.1保证金是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应当在文件中明确。

12.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

12.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2.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2.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2.4.3除因不可抗力或文件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2.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2.4.5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响应有效期

13.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响应文件的制作

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 /

14.2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未按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响应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响应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5.3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16.响应截止

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综合评价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

17.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五)评审

18.成立评审小组

18.1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8.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有参加评审的资格。

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18.3.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8.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评审

19.1 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评审,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评审中,评审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未实质性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审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9.2 在评审过程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

定的,评审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19.3 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由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9.4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9.5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文件和评审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9.6对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应通知所有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并给所有评审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9.7 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

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

需经评审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文件。

19.8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

以根据评审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19.9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9.1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19.11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响应无效

20.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20.1.1未按照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0.1.2未满足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0.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0.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0.1.5属于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20.1.6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保密要求

21.1 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从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成交

22.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1.1 除评审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外,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3.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23.1 评审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

23.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4.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5.签订合同

25.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5.2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5.3 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按响应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5.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履约保证金

26.1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7.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28.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28.1 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29.质疑

29.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

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29.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29.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0.投诉

30.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0.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需求,也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财政部关于印发《“三保”支出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财预〔2022〕140号)在编制2023年预算起,将“三保”支出预算管理和财政运行监测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本级预算管理中的基础信息维护、“三保”项目库标识、“三保”预算指标标识等常规操作在现有业务模块或业务流程中进行,完成“三保”信息数据的提取、查询,以及“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审核和财政运行监测等相关工作,实现“三保”支出预算管理功能。

宁夏财政全区 “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动态监控系统(以下简称“三保系统”)实现自治区本级及全区29个市、县(区)全部纳入“三保”监控范围,实现全区“三保”及刚性支出保障情况的全覆盖、多指标、穿透式、动态化、信息化监测预警,为实现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为有效确保基层财政正常运转,完成“三保”信息数据的提取、查询,以及“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审核和财政运行监测等相关工作,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需要继续进行运行维护工作。

二、项目目标

全面监控三保系统的运行情况,在提高整体运行效率的同时,确保系统应用性能最大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建立系统保障机制,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开展规范化服务管理考核,提高服务质效,保证各级使用部门业务的顺利开展。本项目包含的应用信息系统提供运维服务,具体如下:

  1. 事件收集,处理用户各类问题并进行回复。

  2. 完成系统的定期巡检监控、数据修正、更新部署等日常维护工作。

  3. 数据支持工作,配合完成日常统计分析报表完成特定的查询统计需求;

  4. 系统维护工作,每日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保证系统正常登录,使用正常;

  5. 系统性能监控工作,对数据库进行优化,提高数据库运行效率。检查应用软件中间件运行情况,及时优化并处理中间件故障;

  6. 系统安全升级打补丁工作,提供漏洞及时予以修复和安全加固,并出具修复整改报告;

  7. 系统备份工作,配合第三方进行应急演练工作;

  8. 配合进行需求对接、数据管理、数据分析等其他工作。

三、采购项目预(概)算

总 预 算:10.79万元/年

最高限价:10.79万元/年

四、技术商务要求

1、技术要求

(1)基础平台维护范围及需求

三保系统部署于电子政务外网,基础平台维护范围主要分为服务器、中间件和数据库。资源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类别

数量

版本

网络区域

1

服务器

2

Windows Server 2016

政务外网

2

中间件

1

TongWeb7.0.4.5_M2_Enterprise_Windows

政务外网

3

数据库

1

MYSQL

5.6.51-log

政务外网

基础平台维护范围是完成三保系统所承载应用系统的服务器、中间件、数据库的日常运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配合第三方进行应急演练工作;

2)     提供数据库优化工作;

3)     提供中间件版本升级、优化工作;

4)     提供系统相关数据导出汇总工作;

5)     提供服务器日常监控、故障处理、等保加固、补丁升级等维护工作。

(2)应用软件维护范围及需求

三保系统软件运维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业务方面:

1)     监测指标管理

2)     数据填报任务管理

3)     数据填报

4)     数据采集

5)     数据分析与展示

应用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协助配合对选取的12项指标(财力保障倍数、库款保障倍数、预算安排到位率、收入短收财力缺口率、保基本民生及其他刚性支出执行率、保工资执行率、保运转执行率、暂付款控制率、编外人数控制率、隐性债务化解资金到位率、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清欠资金到位率、社会稳定因素指标)进行单项指标评定参数及风险预警等级及权重等的量化设置。

2)     协助配合“三保”数据填报任务的创建、下发,并向业务处室及时汇报历史填报数据及填报的进度等功能。

3)     设置填报数据模版,内容包括上年全年“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可用财力、上年全年“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执行、上年全年市县保基本民生支出执行、上年全年市县保工资支出执行、上年全年市县保运转支出执行等27类数据内容。

4)     定时从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工资统发系统、库款管理系统等系统进行“三保”数据的抽取,并对已抽取的数据进行校验、清洗。

5)     每日监控巡检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12个接口)、财政基础数据库(2个接口)和财政部的接口(3个接口)。

6)     协助核对地方“三保”和财政部“三保”数据进行对比,完成向财政部报送“三保”指标和支付数据。

(3)软件优化完善需求

为满足我区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要求,“三保”系统在合同范围内进行相应的业务流程及功能需求变更时,供应商能够在要求的时间内按照政策要求对业务流程及功能进行修改、测试并上线使用,确保修改的相关业务流程及功能符合采购工作要求。配合与相关系统的接口进行优化完善及联调测试,确保接口数据畅通。

2、商务要求

(1)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服务期内,“三保”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的任何变动的所有权、使用权均归宁夏财政厅所有,项目验收通过后需向宁夏财政厅提供所有的代码、文档等(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承诺函视为无效投标)。

(2)服务时间、地点及付款条件(★实质性要求)

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年。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付款50%,每年验收合格后付款50%。

3、其他要求

(1)     运维保障体系

结合项目服务内容和特点,供应商需建立适用于宁夏财政厅的运维服务保障体系,制定详细的服务流程、故障处理流程和应急服务方案,列出项目人员角色职责和分工明细,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和并制定运维质量保证措施等。

(2)     服务方式

供应商需组建专门的技术服务队伍,提供现场服务(非节假日)和远程支持服务,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接收服务请求,对于重大事件、重要维护、特殊任务保证随时值守待命等,供应商需保持电话网络畅通,提供应急响应预案,针对各类突发事件,设计相应的预防与解决措施,提供完整的应急处理流程,突发应急事件时,能够及时启动预案,有效提供应急支持。

(3)     项目管理

供应商在进行项目运维工作过程中,须自行决定与原业务应用系统设计、承建单位是否进行以及如何进行协调与合作,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与原业务应用系统设计、承建单位联系、协调的责任和义务。如因源代码或技术资料缺失或原业务应用系统设计、承建单位配合不力造成无法按要求完成运维工作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4)     交付标准和方法

提供相关技术文档、运维方案、巡检单、服务单、故障处理报告、项目总结报告以及运维所需的其它文档等,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通过对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调研座谈、核对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服务标准完成情况等方式,作为履约验收的相关依据进行验收。

五、履约验收方案

1.履约验收主体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服务对象:系统使用用户

2.履约验收时间

维保期后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要求,组成验收小组,采取调查问卷、调研座谈等形式征求服务对象对该项目履约完成情况的意见,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相关依据。

4.履约验收程序

组成验收小组,对照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逐项进行验收。

5.履约验收内容

服务对象的调查反馈,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运维方案、运维工作报告、故障处理报告、项目总结报告以及交付运维所需的其它文档等。

6.履约验收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标准要求。

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六、风险管控措施

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终止项目。

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终止项目。

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终止项目。

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终止项目。

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顺延。    

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 整改原因后继续采购。          

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     /    

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

终止项目。


第五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小组与评审程序

1、评审小组共3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委2人。评审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2、评审程序。评审会议程序包括以下三个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工作

(1)宣布综合评价开始;

(2)介绍参加会议的采购人代表、供应商、监督机构代表及工作人员;

(3)宣读评审纪律和要求;

(4)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符合综合评价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方可参与响应文件开启。

(5)宣布磋商顺序:各供应商现场抽签顺序;

(6)同时组织评审小组成员认真阅读并确认综合评价文件。

第二阶段工作:

初步审查及磋商。本项目授权评审小组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确认无误后,按照确定好的评审顺序,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不满足3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综合评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符合性审查

序号

审查项目

评议内容

(无效响应认定条件)

供应商1

供应商2

供应商3

1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是否符合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2

报价项目完整性

是否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漏报或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3

建设周期

是否满足文件要求

4

响应有效期

是否满足文件要求

结论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磋商环节;不合格的被淘汰。

第三阶段工作:

磋商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根据以下《评分细则》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二、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因素

权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10分)

10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

实际得分为: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

磋商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最终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技术

部分

(70分)

整体项目理解

12

按照对项目背景、项目目标和技术需求等理解程度进行打分:

(1)对本项目的现状背景、目标描述理解充分、完全满足项目的技术需求和内容的,得12分;

(2)对项目的现状背景、项目目标描述完善、提供的项目技术需求和内容基本满足要求的,得8分:

(3)对项目的现状背景、项目目标描述一般、提供的项目技术需求和内容不满足要求的,得4分:

(4)对项目的现状背景、项目目标理解不准确,项目的技术需求和内容有严重缺漏的,得1分:

(5)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

系统基础平台服务内容

12

根据采购需求对应的内容,提供详细的基础平台资源范围和日常运维服务内容打分:

(1)基础平台的资源范围和运维服务内容完整详尽,能够完全保障系统可靠、稳定运行,确保系统性能充分发挥,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

(2)基础平台的资源范围和运维服务内容完整、可以保证日常运维服务工作稳定运行且具备一定操作性,内容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

(3)基础平台的资源范围和运维服务内容阐述-般,内容方法简单,基本满足需求的,得4分;

(4)基础平台的资源范围和运维服务内容阐述模糊、不准确,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

(5)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

应用系统运维服务内容

14

根据采购需求对应的内容,提供详细的应用系统和接口的范围和日常运维服务内容打分:

(1)日常运维服务内容完整详尽,能够完全保障系统可靠、稳定运行,确保系统性能充分发挥,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4分;

(2)日常运维服务内容完整、可以保证日常运维服务工作稳定运行且具备一定操作性,内容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

(3)日常运维服务内容阐述-般,内容方法简单,基本满足需求的,得6分;

(4)日常运维服务内容阐述模糊、不准确,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

(5)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

运维服务体系设计

8

根据采购需求对应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详细的运维组织体系、人员分工及角色、系统响应流程、故障处理流程等内容:

(1)运维流程设计涵盖系统组织管理体系、人员角色分工安排、系统响应流程和故障处理流程等,根据服务内容运维流程设计详细、科学,人员角色分工安排合理,符合系统功能特点的得 8分;

(2)运维流程设计涵盖系统组织管理体系、人员角色分工安排、系统响应流程故障处理流程等,但运维流程设计较为粗略,个别流程节点不清晰或合理性不高,人员角色分工安排合理性不高,个别设计不符合系统业务应用及子系统功能特点的得 6分;

(3)运维流程设计涵盖内容缺失,设计不详细,部分流程节点不清晰或合理性较低,人员角色分工安排合理性较低,部分设计不符合系统功能特点的得 4分。

(4)运维流程设计涵盖内容缺失,设计不详细,部分流程节点不清晰或合理性较低,人员角色分工安排合理性较低,部分设计不符合系统功能特点的得 2分。

(5)未提供不得分。

运维服务管理

8

根据采购需求对应的要求,提供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管理制度、人员日常管理规范、巡检值班值守、文档管理和安全保密措施等内容:(满分8分)

(1)运维服务管理整体实施方案科学、合理、严谨、考虑全面且贴近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8分;

(2)运维服务管理整体实施方案基本完整、可行的,满足本项目实际情况得6分;

(3)运维服务管理整体实施方案较为完整、可行的,基本满足本项目实际情况得4分;

(4)运维服务管理整体实施方案有较大缺陷或不完整的得2分;

(5)未提供的不得分。

应急预案

8

针对各类突发事件设计响应的预案和解决措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应急响应机构建设、应急响应体系、安全防护服务、安全保障服务等:(满分8分)

(1)应急预案详细、具体、应急决策可靠、处理协调机制科学合理,可行性高,能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8 分;

(2)应急预案内容较为全面,具有可行性,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6 分;

(3)应急预案内容一般,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基本满足需求的得 4分;

(4)应急预案内容简单或可行性不高的得 2 分;

(5)未提供的不得分。

质量保障体系及措施

8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障计划、质量保障内容、响应时间等内容:(满分8分)

(1)体系及措施内容详细全面、严谨、可行性高,能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8分;

(2)体系及措施内容较为完善全面,具有可行性,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6分;

(3)体系及措施内容一般,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4分;

(4)体系及措施内容简单或可行性不高的得 2分;

(5)未提供的不得分。

3

商务部分

(20分)

综合实力

4

(1)投标人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2)投标人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证书,得2分。

(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类似业绩

8

投标人2022年1月至今承担过类似相关运维服务项目,每一个项目得2分,最高得8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项目组成员能力

8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1人并同时具有项目管理师证书和系统分析师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2)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技术支持团队人员中具有项目管理师、软件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和网络工程师等软考中级以上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5分。

(注:1.项目组人员不能重复;2.同一人员证书不重复计分;3.须提供项目人员清单、相关人员资质文件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备注:

1、在评审期间,评审小组只对需要询问的供应商进行询问;

2、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正、副本中。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2.成交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优到劣的顺序排列。

3.评审报告内容

评审小组根据以上三阶段工作,撰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内容包括: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为甲方“宁夏财政全区“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动态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需要对宁夏财政全区“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动态监控系统进行运行维护,服务内容包括基础平台运维、软件日常运维、系统升级优化完善运维等。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三年,自    日至      日。

第三条 服务费用

本项目服务费用总计人民币:     万元。

服务费用包括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合同总金额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 服务方式

1.现场服务:系统出现紧急故障无法远程排除的,乙方应提供临时现场服务,协助用户解决问题。

2.远程服务:乙方通过多种方式支持远程解决用户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系统进行优化升级等。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甲方为乙方的运维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协调配合;向乙方提供完成本服务所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有权及时了解和监督乙方服务工作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等。

2.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的指标要求,确保服务期内系统能稳定、有序运行;及时解决用户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实行项目负责制,确保专人负责该服务项目实施;定期向甲方提供服务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计划、问题反馈、技术方案、总结报告等;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甲方业务数据或信息;服务期内获取的所有系统、数据、代码、技术文本等所有权和使用权均规甲方所有;合同到期后向甲方或新的运维供应商进行必要的交接,并提供必要的协助等。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项目运维服务期三年,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付款50%作为预付款,每年验收后合格付款50%。

2.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服务费前向甲方提供相应数额的有效发票,逾期提供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第七条 验收标准与方式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文档、运维方案、工作报告、故障处理报告、用户满意度评价表、项目总结报告以及运维所需的其它文档等,甲方组成验收小组,通过对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调研座谈、核对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服务标准完成情况等方式,作为履约验收的相关依据进行验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应当履行,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拒付部分至全部服务费用(不可抗力除外),因乙方服务不到位损害其他主体权益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协助服务或无理由拒付服务费用的,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将该争议提交银川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  面)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章)    

        


目录

一、响应函………………………………………………(页数)

二、响应一览表…………………………………………(页数)

三、响应价格明细表……………………………………(页数)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页数)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页数)

六、资格证明文件………………………………………(页数)

七、定标参考材料……………………………………(页数)


一、响应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项目,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并承诺自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文件的、或者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供应商: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二.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

响应价格

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元)

响应有效期

          日历日(文件要求:90日历日)

备  注

响应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三.响应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型号及主要规格、技术参数)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服务期

1

2

3

4

5

6

7

8

合计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务 名称

文件规定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

2

3

4

5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三)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

①失信被执行人;

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投标时间截止前半小时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统一查询的信息为准)


(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七)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时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查询为准)。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七、定标参考材料

(一)整体项目理解

按照对项目背景、项目目标和技术需求等理解程度进行打分:

(1)对本项目的现状背景、目标描述理解充分、完全满足项目的技术需求和内容的,得12分;

(2)对项目的现状背景、项目目标描述完善、提供的项目技术需求和内容基本满足要求的,得8分:

(3)对项目的现状背景、项目目标描述一般、提供的项目技术需求和内容不满足要求的,得4分:

(4)对项目的现状背景、项目目标理解不准确,项目的技术需求和内容有严重缺漏的,得1分:

(5)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二)系统基础平台服务内容

根据采购需求对应的内容,提供详细的基础平台资源范围和日常运维服务内容打分:

(1)基础平台的资源范围和运维服务内容完整详尽,能够完全保障系统可靠、稳定运行,确保系统性能充分发挥,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

(2)基础平台的资源范围和运维服务内容完整、可以保证日常运维服务工作稳定运行且具备一定操作性,内容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

(3)基础平台的资源范围和运维服务内容阐述-般,内容方法简单,基本满足需求的,得4分;

(4)基础平台的资源范围和运维服务内容阐述模糊、不准确,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

(5)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三)应用系统运维服务内容

根据采购需求对应的内容,提供详细的应用系统和接口的范围和日常运维服务内容打分:

(1)日常运维服务内容完整详尽,能够完全保障系统可靠、稳定运行,确保系统性能充分发挥,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4分;

(2)日常运维服务内容完整、可以保证日常运维服务工作稳定运行且具备一定操作性,内容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

(3)日常运维服务内容阐述-般,内容方法简单,基本满足需求的,得6分;

(4)日常运维服务内容阐述模糊、不准确,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

(5)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四)运维服务体系设计

根据采购需求对应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详细的运维组织体系、人员分工及角色、系统响应流程、故障处理流程等内容:

(1)运维流程设计涵盖系统组织管理体系、人员角色分工安排、系统响应流程和故障处理流程等,根据服务内容运维流程设计详细、科学,人员角色分工安排合理,符合系统功能特点的得 8分;

(2)运维流程设计涵盖系统组织管理体系、人员角色分工安排、系统响应流程故障处理流程等,但运维流程设计较为粗略,个别流程节点不清晰或合理性不高,人员角色分工安排合理性不高,个别设计不符合系统业务应用及子系统功能特点的得 6分;

(3)运维流程设计涵盖内容缺失,设计不详细,部分流程节点不清晰或合理性较低,人员角色分工安排合理性较低,部分设计不符合系统功能特点的得 4分。

(4)运维流程设计涵盖内容缺失,设计不详细,部分流程节点不清晰或合理性较低,人员角色分工安排合理性较低,部分设计不符合系统功能特点的得 2分。

(5)未提供不得分。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五)运维服务管理

根据采购需求对应的要求,提供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管理制度、人员日常管理规范、巡检值班值守、文档管理和安全保密措施等内容:

(1)运维服务管理整体实施方案科学、合理、严谨、考虑全面且贴近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8分;

(2)运维服务管理整体实施方案基本完整、可行的,满足本项目实际情况得6分;

(3)运维服务管理整体实施方案较为完整、可行的,基本满足本项目实际情况得4分;

(4)运维服务管理整体实施方案有较大缺陷或不完整的得2分;

(5)未提供的不得分。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六)应急预案

针对各类突发事件设计响应的预案和解决措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应急响应机构建设、应急响应体系、安全防护服务、安全保障服务等:

(1)应急预案详细、具体、应急决策可靠、处理协调机制科学合理,可行性高,能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8 分;

(2)应急预案内容较为全面,具有可行性,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6 分;

(3)应急预案内容一般,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基本满足需求的得 4分;

(4)应急预案内容简单或可行性不高的得 2 分;

(5)未提供的不得分。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七)质量保障体系及措施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障计划、质量保障内容、响应时间等内容:

(1)体系及措施内容详细全面、严谨、可行性高,能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8分;

(2)体系及措施内容较为完善全面,具有可行性,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6分;

(3)体系及措施内容一般,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4分;

(4)体系及措施内容简单或可行性不高的得 2分;

(5)未提供的不得分。。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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