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通告
为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就财政厅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财政厅制定的涉及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认为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要求情形进行的投诉举报。
二、投诉举报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951-8553276,也可依法通过来信来访向自治区财政厅税政与条法处进行投诉举报。
三、受理流程
1.汇总登记。通过上述投诉举报渠道接收或上级部门交办的投诉举报材料,统一由税政与条法处汇总登记。
2.及时交办。税政与条法处根据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初判,认为可能存在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的,按照“谁制定、谁受理”的原则,以《投诉举报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形式告知政策措施起草处室办理。
四、处理回应
针对投诉举报内容,经查确实属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有关规定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对相应政策措施进行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同时,按照“谁制定、谁回应”的原则,由政策措施起草部门依法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同时书面反馈税政与条法处。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信息登记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