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举办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财政系统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根据《财政厅2023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宁财人发〔2023〕105号),决定举办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
(二)部署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工作、讲解编报要求;
(三)讲解财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政策;
(四)通报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部署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讲解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五)组织交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验。
二、培训对象
各市、县(区)财政局负责社保基金预算的科(股)长及工作人员,自治区财政厅相关人员(详见名额分配表)。
三、培训时间
2023年10月17日-18日,10月16日下午报到。
四、培训地点
宁夏沙湖假日酒店(平罗县前进农场沙湖大道9号)。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县(区)财政局严格控制参会人员,不得超员,司机食宿费用由各单位自理。参会人员住宿及餐费由培财政厅统一承担,来回交通费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二)请各单位于10月9日前将培训人员报名回执(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沙湖假日酒店,参会培训人员务必为具体业务人员。
(三)联系人及电话:
1.自治区财政厅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杨谱
电话:15009660956 0951-5069452
2.沙湖假日酒店 杨微
电话:13209668802 邮箱号:634157512@qq.com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10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