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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公示

来源: 宁夏财政厅 作者: 日期: 2023-06-28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公示如下。

一、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2023年7月3日上午8:00时。

三、收费标准:执行体检医院收费标准,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五、集合地点: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3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8:00到自治区财政厅前院集合,统一前往医院体检。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2寸蓝底照片2张。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当天早上要禁食、禁水,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三)请考生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按时到场,并注意交通安全。

(四)凡招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招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到达集合地点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体检未结束考生不得离开。

(六)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湿巾等防疫用品。从进入医院至离开医院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信息时应摘下口罩)。

(七)请所有参加体检考生保持所留电话畅通。

(八)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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