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能力提升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2〕16号)规定,为不断提升我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能力和执业水平,推动代理机构走差异化发展路线,不断提升代理机构全过程咨询服务能力,现就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能力提升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理机构能力提升机制
代理机构能力提升机制是指鼓励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特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采购需求标准以及政府采购项目各环节如何规范化管理等内容进行积极深入研究,定期或不定期形成专项分析研究报告,通过专业化分析研究,不断推动代理机构专业化能力提升,积极有效助推宁夏政府采购事业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财政厅每年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优秀研究分析报告评选工作,对按照规定标准及流程评选为优秀研究分析报告的代理机构进行专业化能力加分。每篇优秀研究分析报告加20分,每年加分上限为100分,专业化能力加分可按照年度进行累计,充分展示各代理机构专业化研究分析能力。研究分析报告报送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研究分析报告撰写要求
(一)行业领域专业化能力体现。全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对其经常代理行业领域(如教育、农业、医疗卫生等任一领域)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特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从完善制度、完善机制、强化交易过程监管等角度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体现代理机构在某一行业领域的专业研究分析能力。
(二)执行分析问题专业化能力体现。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执行过程中,应及时关注各市、县(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特点以及交易流程的统一性和规范性等问题,可以就某一地域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特点、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便于推动全区政府采购项目交易统一规范高效发展。
(三)全过程咨询服务专业化能力体现。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对如何加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如采购需求标准制定、评审因素设定、招标文件编制、交易流程简化、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履约验收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体现代理机构全过程咨询服务能力。
三、评选标准程序及结果运用
(一)评选标准
1.研究分析报告应当文字简练、内容完整、分析问题透彻、建议意见可行,有一定的理论深度。
2.研究分析报告内容应贴合实际,研究分析对象必须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某一行业领域、某一地域、某一政府采购环节为主。
3.研究分析报告中数据分析应真实充分、能通过数据真实反映某一行业领域或某一地域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
4.研究分析报告对策建议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能及时转化为制度或者监管应用成果。
(二)评选程序
优秀研究分析报告评选程序主要由专家评定、观点陈述、对策建议应用、评选结果公示等环节构成,具体流程如下:
1.确定初步入选范围。自治区财政厅工作人员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报告评选小组,对各代理机构报送研究分析报告从文字表述准确性、数据分析真实性、对策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选,确定初步入选范围。
2.入选报告陈述。报告评选小组组织召开初步入选报告陈述会,由入选报告所在代理机构项目经理或者公司负责人对其研究分析报告进行现场陈述,表述其研究分析思路及应用思路,报告评选小组根据代理机构陈述情况,确定可进行成果转化报告范围。
3.成果转化应用。自治区财政厅根据报告评选小组评定结果,对入选可进行成果转化报告进行成果转化分析,最终确定优秀研究分析报告范围。
4.评选结果公示。自治区财政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对优秀研究分析报告进行公开公示。
(三)评选结果运用
被评选为优秀研究分析报告的代理机构,由自治区财政厅对其进行专业能力评价加分,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结果,鼓励各预算单位在选择代理机构时优先以专业化能力择优选项选取代理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