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紧急拨付2000万元支持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近期,我区中南部地区旱情加剧,给农业生产带来极其不利影响,自治区救灾委员会启动抗旱四级应急响应。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署,自治区财政紧急预拨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2000万元,支持盐池、西吉等7个中南部县(区)有效应对旱情,抢墒补种,减少灾害损失,保障粮食和蔬菜等农产品安全供给。
一是摸清底数部门联动促保障。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农业旱灾工作,与农业农村、气象、水利、保险等部门互相联动,对涉及红寺堡等7个中南部县(区)的受旱程度、农业水利灌溉条件、未来气候情况、受旱作物参保等关键信息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紧急调度农业生产救灾和农业保险资金,协调启动农业保险理赔服务,助力抗旱救灾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紧急拨付和争取资金强保障。灾情发生后,自治区财政及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压缩时间紧急预拨2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受灾县(区)小麦、玉米、马铃薯等农作物受灾减灾防灾和恢复农业生产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同时,联合农业农村厅收集整理受灾相关资料,第一时间形成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请示报告,积极向中央申请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争取更多资金为受灾群众抗旱救灾和抢墒补种提供服务保障。
三是紧盯保险政策落实加快理赔。自治区财政厅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加大对保险部门的调度,将保险机构跟进理赔服务作为服务群众、提振防灾减灾救灾信心的主要抓手之一,一方面督促保险机构充实查勘定损专业力量,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精准评估农作物受灾损失,让受灾群众在最短时间内拿到理赔款,提高农业生产自救能力;另一方面将保险机构的查勘时效、赔付进度、赔付质量等作为保险机构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压紧压实保险机构理赔责任,倒逼保险机构第一时间兑付理赔金,保障受灾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