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抓痛点 纾难点 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力度
为全面推进健康宁夏建设的重要任务,实现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目标,近日,自治区财政会同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残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救治救助工作的通知》,加快完善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治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优化协调管理机制,加大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力度。
《通知》要求,要全面提升宁安医院、民康医院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落实常住人口30万及以上的县(区)至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精神科或心理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面设立精神科或心理门诊要求,形成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门诊)为辅助、基层社区和托养机构卫生服务为依托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通知》明确,在全区范围内要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面摸排筛查。对疑似患者逐一进行诊断评估,对危险评估等哦3级及以上患者全部纳入重点管理,对符合条件但未办理残疾人证、未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未申请低保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面落实惠民政策措施。多渠道、多途径、多方法开展疑似患者排查,强化优化日常管理服务措施,形成随发现随报告的动态管理机制。
《通知》要求,将符合困难群众认定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医保和医疗救助范围,落实个人医保缴费补助政策规定。提高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床日付费标准,优化住院结算支付方式。归口实施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项目。建立生活困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救治救助工作机制,对困难家庭、或危险性评估等级3级及以上、或办理了残疾人证的在册患者,门诊或住院治疗精神障碍疾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级报销后剩余的个人负担费用给予救助。
《通知》还对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扎实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救治救助工作水平,有效解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