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第306号提案答复的函
马玉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固原市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自治区对固原市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近年来,自治区财政深入推进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不断调整优化对下转移支付体制机制,建立了以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体系。自治区财政高度重视固原等贫困县区的发展,在制定各类转移支付分配办法时,将市县财力水平,成本差异系数等因素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持续加大对贫困县区的倾斜支持。“十三五”期间,自治区财政共补助固原地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020亿元,年均增长7%,补助固原地区转移支付占补助市县总规模的29%,转移支付规模排五市之首。2020年补助固原地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225亿元,增长8.3%,高于补助市县平均增长水平。截至6月底,补助固原地区转移支付已达上年规模的93%,转移支付规模持续增加,进一步夯实了固原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基础。2020年,固原地区“三保”财力保障倍数达到1.5倍,较好地保障了“三保”支出需求。
二、建议
近两年,受经济下行、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及疫情防控等多因素叠加影响,全区各级财政收支形势形式十分严峻,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建议固原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压缩一般性支出,统筹可用财力,坚持“两个支出”优先顺序,切实做好“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积极统筹财力,持续加大对固原地区转移支付的补助力度,支持地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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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