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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9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 作者: 宁如 日期: 2020-12-30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39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杜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上调自治区级培训费政策中讲课费标准的提案》(第39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自治区本级培训费管理制度变迁

2014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根据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社厅制定了《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暂行)》。

    2016年,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2017年6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社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2019年7月30日,财政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停止执行培训年度计划备案及执行情况报告规定的通知》,结合中央精神和各部门、市县财政集中反映的“在工作所在地举办的培训不得安排食宿、师资费核算、课时计算”等方面实际问题,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本级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培训管理,确保培训管理机制有效运行。自治区财政厅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修订稿)》。在征求自治区相关部门、市县财政意见基础上,我们认真梳理我区培训费制度中需要完善的合理内容,对符合中央培训费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精神的合理建议予以采纳,修改完善相关条款,同时进行了合规性及公平竞争审查。

2020年2月底,经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03号,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现行培训费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现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共7章25条,针对培训开支范围和标准、报销结算、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一)明确自治区本级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细化一类二类、三类培训参训人员的标准。参照中央培训费管理办法,将师资费在培训费综合定额之外单独核定,整体提高了培训费标准

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培训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场地费、资料费、交通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区外一类培训

500

150

80

30

760

区外二类培训

400

150

70

30

650

区外类培训

340

130

50

30

550

区内一类培训

390

100

80

30

600

区内二类培训

300

100

70

30

500

内三类培训

270

100

50

30

450

    (二)明确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时计算,全天授课不超过8小时。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

(三)明确职称序列、职务序列授课人员讲课费执行标准。 师资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授课人员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

1.授课人员具有职称的:中级职称及以下职称的,每小时最高不超过300元副高级职称的,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职称的,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授课人员属于院士、全国知名专家的,每小时最高不超过1500元。

    2.授课人员具有职务(职级)的:任正副科级及以下职务或各级主任科员职级的,时最高不超过300元;任正副处级领导职务或各级调研员的,时最高不超过500元;任正副厅级领导职务或一、二级巡视员的,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任副省级(副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3.其他授课人员,时一般不超过300

(四)明确自治区本级各部门及直属各单位内部举办的培训,邀请本部门及直属单位人员授课的,一律不得向授课人员发放讲课费。邀请非本部门及直属单位人员授课的,可以参照上述相应标准发放讲课费。

(五)完善其他方面内容。如取消“在工作所在地举办的培训不得安排食宿”等相关规定内容。

三、综上,关于您提出的建议内容,已在2020年修订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中有所体现。感谢您对我区财政事业发展的关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关注中央政策动态,及时跟进修订完善我区相关制度,积极构建有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党政机关规范管理的厉行节约制度体系。

 

系单位及电话:宁夏财政厅行政政法处  0951-506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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