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78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自治区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378号提案答复的函
郭文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党政机关差旅费政策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行同城待遇,实现车补政策和差旅费政策的有效衔接的问题。按照自治区现行政策,车补保障区域确定为银川市市辖三区行政区划范围,是综合考虑自治区区域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区直部门公务出行距离等条件,并且与当前行政区划和差旅费保障范围进行有效衔接合理确定的,保障区域内公务出行属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超出区域公务出行的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银川市等五市车补具体保障范围、标准由五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政策性、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自治区确定的车补保障范围、档次标准等均经过认真核算,车改方案的审批具有严格程序,经过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审议同意,并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符合中央要求和宁夏实际,实施比较平稳,目前不宜进行调整。
二、关于解决连续多地出差期间午休房费用的问题。自治区现行差旅费管理办法是2014年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主要精神,并参照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各项差旅费用控制体现从严从紧原则,对一天跨两市的未明确可以安排午休房。在差旅费办法执行过程中,确实存在因一天跨两市不安排午休房而影响到公务活动顺利开展的情况。对此问题,我厅高度重视,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和制度规定,努力推动问题解决。一是将我区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财政配套制度(包括差旅费)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上报财政部,力争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得到上位制度的支持;二是在2019年修订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因公务活动一天跨两县区以上的,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午休房,费用不得超过全天住宿费标准的一半”,解决了午休房问题。
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经对接了解,财政部目前正在对现行公务支出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并已将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制度修订纳入议事日程。我们将及时跟进,在财政部制度修订发布后,根据其政策框架和主要精神对我区差旅费管理办法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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