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征集意见结果情况的公告
来源:
政府采购处
作者:
舒心
日期:
2025-05-19
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一步优化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自治区财政厅优化完善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参考文本),2025年1月向社会公众、各采购主体、各级财政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15家单位提出的33条意见建议,经研究讨论,对个别表述有误、将强制采购政策列入符合性审查内容、在合同文本增加财政部参考文本、修改利率报价表述、增加报价方式等11条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并修改完善;对修改公告模板(不符合财政部统一模板要求)、列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无统一要求)、在供应商须知前附中表明确质疑投诉路径(内容重复)、增加项目所属行业(不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标的所属行业规定)、调整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投标实际情况)、调整支付时限(不符合财政部政策要求)、删除合同履行期限(不符合财政部统一模板要求)、调整报价得分表述(不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等22条意见建议不予采纳。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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