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征集意见结果情况的公告
来源:
政府采购处
作者:
舒心
日期:
2024-10-31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优化营商环境,自治区财政厅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2024年9月向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各级财政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厅内各处室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2家单位提出的2条意见建议,经研究讨论,对增加“会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注明不得滥用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人需对采购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负责)、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模版(不符合财政部2020年46号文件精神)等2条意见建议均不予采纳。
9月至10月分别在“宁夏财政厅”、“宁夏政府采购网”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1个社会主体提出的2条意见建议,经研究讨论,对明确是否可以澄清说明及澄清说明的情形(尚无上位政策支撑)、明确与主要标的物配套的辅助材料也应填写制造商情况(政策要求按照采购标的填写)等2条意见建议均不予采纳。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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