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12月6日 星期四
当前位置:首页>互动交流 > 人大建议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温馨 日期: 2024-12-09

刘炳炳等代表:

您和三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川区基础设施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地区均衡高效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财政不断加大对市县各类转移支付力度,采取因素法、定额补助等方式,不断加强向基层、市县薄弱环节等基础设施领域倾斜支持力度,进一步突出转移支付的针对性、精准性和科学性,并将转移支付资金直接下达至县,由县级政府统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支出。

一、对市县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情况

近三年,自治区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车购税、燃油税、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等渠道,全力支持市县基础设施建设。累计统筹拨付市县基础设施领域专项资金近54亿元,平均每年18亿元左右。

(一)具体分年度来看20个市、县区(按财政管理核算体制核计)2022年共安排13.63亿元,平均每个市县6640万元;20236.9亿元,平均每个市县3319万元;2024年截至目前已安排33.13亿元,平均每个市县1.62亿元。具体支持额度受多种因素影响,主要是中央政策支持倾斜力度和市县项目申报质量。

(二)分山区和川区来看:川区11个市县2022-2024年共安排36.44亿元,占自治区基础设施资金安排总额的三分之二。其中:2022年安排9.24亿元,平均每个市县8400万元。2023年共安排5.1亿元,平均每个市县4638万元。202422.1亿元,平均每个市县2亿元。

山区92022-2024年共安排17.23亿元,约占自治区基础设施安排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2022年共安排4.4亿元,平均每个市县4885万元。2023年共安排1.8亿元,平均每个市县2000万元。2024年已安排11.03亿元,平均每个市县1.23亿元。

(三)对贺兰县的支持情况。近三年,自治区财政累计统筹安排1.54亿元支持贺兰县基础设施建设。其中:20221.09亿元,20231447万元,2024年截止目前已安排3036万元。从整体上看,对贺兰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安排数额在市县中排名较为靠前,高于隆德县、泾源县以及青铜峡市等。

二、自治区对贺兰县转移支付支持情况

近三年(2021-2023),自治区财政补助贺兰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含返还性收入)71.2亿元,年均增长7.2%,高于补助市县平均增速1个百分点。其中2023年补助贺兰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27.4亿元,较上年增加3.4亿元,增长13.9%,高于补助市县平均增速4.9个百分点。

为支持市县做好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工作,自治区财政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将农业转移人口作为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确保农业转移人口享有与所在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2021-2023年安排贺兰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3849万元。贺兰县可统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支出。同时,在测算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时,将城乡社区等公共服务支出需求纳入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因素,2023年安排贺兰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5.8亿元,增长15%,贺兰县在确保“三保”及刚性支足额保障的情况下,可统筹用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今年截至6月底,自治区已安排贺兰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20.4亿元,已达上年全年规模的74%,较上年同期增长7.9%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指示,进一步加大力度,会同部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车购税、燃油税以及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中央资金,统筹自治区现有资金渠道,优化完善对下转移支付结构,持续加大市县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支持市县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川区和山区市县均衡协调发展。

同时,我们也建议贺兰县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在出现特别国债、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项目资金争取窗口期时,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相关项目支持。共同促进贺兰县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9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