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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3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 财政厅 作者: 温馨 日期: 2024-12-09

罗成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财政支持宁夏农林科学院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农业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宁夏农林科学院科研能力,自治区财政厅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坚持将农业科技创新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予以保障。2020-2024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农林科学院有关项目资金近6亿元,重点围绕农作物新品种选育、栽培耕作技术示范、科研成果孵化与转化等方面开展科学研究,重点破解影响我区农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不断增强农业科技创新活力,助力我区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财政支持宁夏农林科学院科研基地情况

宁夏农林科学院现有6个科研基地,分别为芦花台现代农业科研基地、永宁望洪和王太综合试验基地、头营科研试验基地、观庄试验基地、宁夏农作物南繁育种云南元谋基地和宁夏农作物南繁育种海南乐东基地。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自治区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5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农林科学院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农)发﹝2023539号)要求,自治区财政厅通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中的重大科技平台建设提升项目安排资金用于宁夏农林科学院科研基地建设、维护及运行。2020-2024年共计安排资金1991.73万元,其中芦花台现代农业科研基地702.33万元,永宁望洪和王太综合试验基地422万元,固原头营和观庄农业科研试验基地345万元,宁夏农作物南繁育种云南元谋基地164万元,宁夏农作物南繁育种海南乐东基地357.4万元。

经过多年资金支持,宁夏农林科学院基地运行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升,科研工作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依托现代农业科研基地,近年来农林科学院科研产出丰硕,种质资源引进与研究工作逐年在加强,栽培技术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效,新品种选育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针对您提出的“加大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农林科学院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农)发﹝2023539号),目前每年通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中的重大科技平台建设提升项目予以保障。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立足自身职能,加强调研和政策研究,持续优化财政扶持政策,做好对宁夏农林科学院科研基地的资金保障。一是继续通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中的重大科技平台建设提升项目支持宁夏农林科学院科研基地建设、维护及运行,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提升农业科技基础条件。二是建议宁夏农林科学院充分利用科研基地在农业领域的研究优势,积极申请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和农业农村部门、科技部门相关项目,自治区财政将按照政策规定予以支持,助力自治区农业特色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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