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0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生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申请解决西吉县图书馆、文化馆建设项目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缺口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等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是展示城市文化底蕴、提升城市形象品味的重要窗口,也是丰富居民日常文化活动的重要载体。“十三五”以来,为完善县级“两馆”基础设施条件,推进西吉县图书馆、文化馆全覆盖、全达标,2018年、2019年,自治区财政通过预算内统筹资金共拨付2000万元,用于支持西吉县“两馆”建设。同时,2018年,自治区财政安排西吉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843万元,主要用于革命老区民生事务建设,按照西吉县项目备案情况,由西吉县统筹用于图书馆建设项目。今年,自治区财政加大对西吉县补助支持力度,截至7月底,共下达西吉县各类转移支付资金61.3亿元,同比增长16.2%,高于市县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其中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48.7亿元,同比增长29%,进一步夯实了西吉县可用财力基础。
关于西吉县图书馆和文化馆项目建设事宜,目前对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上一级政府安排资金的规定主要有两项:一是《政府投资条例》第八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财政规划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结合财政收支情况,统筹安排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二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第五条也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按照“谁投资,谁审批”的原则确定审批权限,即由哪一级政府投资建设,就由该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申请上一级政府安排资金的,原则上由上一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今年,自治区财政税收严重减收,预计减少80亿元以上。同时,我区经济结构不合理、产业转型升级困难,各项改革和保障民生需求增长刚性,自治区财政在保障基本支出的前提下,将有限的资金集中用于“六稳”、“六保”,力促重大项目建设,无力支撑大规模、普遍性资金需求。考虑目前自治区财力状况,我们建议西吉县积极整合自治区转移支付,统筹自有财力、地方债券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市场化融资机制,集中力量解决图书馆和文化馆项目资金缺口问题。自治区财政将继续加大财力下沉,重点向困难地区倾斜,确保市县财政运行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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