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11/2020-00010 | 文号 | 宁财规发 ﹝2019﹞ 26 号 | 生成日期 | 2020-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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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财政厅 | 责任部门 | 资产管理处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
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实施
细则》的通知
宁财规发 ﹝2019﹞ 26 号
区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资发〔2015〕738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实施细则》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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